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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你那时候还小不记事,咱们家十几年前就是靠做阳春面发家的,生你的时候正赶上面馆生意蒸蒸日上,就给你起了个阳春的乳名,本来过了周岁就要起大名的,可你才刚九个月,娘就出门买个菜的功夫,一回家摇篮里就剩下一床被撕扯成碎片的小被了,邻居都说你是被野狼叼了去,可我就是不愿信啊……”

  说到伤心处,金夫人又埋头抽泣起来,花辞赶忙放下筷子安慰,“金夫人您这么善良,上天肯定会庇佑阳春平安无事的。”

  “是啊,这不是终于把你完好无损的送回娘身边了么。”

  “……”

  这个话题不能再继续聊下去了。吃碗面金夫人总算不继续拦着花辞出门,让李管家带着他乘马车出门逛了逛,花辞本以为望城会跟乞灵山的环境差不多,就是屋子和人多了些,可没成想,出门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他看着车外的酒楼茶肆,就开始摸不清东南西北了。

  这十里长街,人挨人,车挤车,有时两辆马车迎面而过,还要先停下一辆避免磕了碰了。不说两侧的店铺摊位,光是推着小车流动叫卖的就有好多。还有些胆子大的商贩,直接掀开车帘推荐自己的小物件,经历了几次毫无征兆伸进车里的手,花辞已经不敢坐在靠帘子的地方了,跟李管家换了位置躲得远远的。

  原来凡间的人都这么热情么,他还真是不大习惯啊。

  在马车转弯时路过一栋宅邸,从窗往外看,那栋鹤立鸡群的宅子显得格外气派,高耸入云的穹顶,做得跟天界的琼宇一样,整个二楼悬在墙外,雕梁画栋,好似一道架在半空中的云梯,上面缠着密密麻麻的翠绿藤蔓,将姹紫嫣红的花朵都穿在身上。他还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屋子呢。

  “李叔这是谁家的宅子啊?”好漂亮。

  李管家伸头看了一眼,眼眸中闪过一丝暗淡,像是回想到什么伤感的过往垂下头望着双脚之间的木板。

  “这是苏家的宅邸,都荒了十多年了,在望城也曾盛极一时,如今这苏宅就只剩下这些花还生机勃勃的活着。”

  花辞望着府邸的目光一滞,将头转回来,“既然盛极一时,为何后来又会荒废?”

  “多行不义必自毙。”李管家叹了口气,“这苏家曾是当朝王爷的近亲,后来因朝政混乱又躲来了望城。听说当年建在府邸时,特意请来一位风水大师将一只百年道行的蜥蜴精镇在了地下,以此做出逆转乾坤的风水局改变家族运势,保佑后世子孙都能荣华富贵一生平安。也不知这传言是真是假,不过这苏家那些年确实是顺风顺水,生意也越做越大。”

  听到蜥蜴精,花辞的眼睛一下瞪圆了,记得非闲仙君说的那四不像好像就有一条很大的蜥蜴的尾巴,难不成那怪物就是当年被镇压在苏宅下的蜥蜴精?

  可是不论好坏就把妖怪镇压在地下也太武断了,虽然有些坏妖会做杀人害命的勾当,可大多数妖还是很守规矩的,就像他和白伶一样,乞灵山的妖都严格控制自己的欲望,每天坐在山头背清心律练功,有些赶上人间有难还要下山去支援。

  若那蜥蜴精是坏妖也就罢了,万一是个潜心修炼的好妖呢,一旦被镇入地下百年道行就会毁于一旦,实在是无妄之灾啊。

  “阳春少爷?”

  “啊?”花辞一抬头看见马车已经驶出去很远了,才意识到自己走了很久的神。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我就是觉得,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妖抓起来是不是太残忍了。万一那只蜥蜴精并无害人之心呢。”

  花辞只是随口说出了心中所想,却把李管家说的一愣,盯着他看了良久才张开嘴。

  他在金家协助金老爷管理家族上下十载有余,早就把老爷夫人当成自己家人看待。阳春少爷幼时失踪一事他也是略有耳闻,本来那神棍上门乱编一气他就暗地里打算给对方点苦头吃,奈何老爷夫人一直相信他能找回少爷,他也不好让老夫妻的希望落空,没成想今日还真招来了一个与少爷年纪相仿的少年。

  不过他敢断定,这少年绝不是金老爷的亲子,模样俊秀却跟二老没有一点相似之处。说不定也是那神棍的帮手,一起来府里骗吃骗喝的。本打算稍后跟那神棍一起处理掉,可是方才听了这少年的话,他突然有些动摇。连对妖物都能心生怜悯,说明这孩子的本性并不坏。

  可他来金家的目的又是为何呢?着实让人捉摸不透啊。

  算了,还是先走一步看一步吧。只要这孩子对夫人跟老爷并无害人之心,那就姑且留他一命,逗逗老两口开心也未尝不可。对于他们这种一半身子埋进土里的人,真相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

  “少爷真是宅心仁厚。谁说不是呢,大概也是那蜥蜴精实在无辜,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就算有逆转乾坤的风水局相助,也挡不住苏家衰落的命数。当年这苏家建立一个飞刀会,说是跟苏家押送货物的专属镖师,其实不过是一群替他们欺压百姓的走狗罢了。那苏家的当家人也是个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混蛋,当时他在望城收罗了一大批美人关在那府邸供他跟那些狐朋狗友淫乐。曾闻当时有位雀阑美人,空灵娇俏,美艳不可方物,可惜也被那畜牲折辱致死,实在可惜。”

  听着李管家的形容,花辞也开始对那位红颜薄命的美人好奇起来,雀阑,好奇怪的名字。一般来说会起这种名字的都是妖族,因为他们不像人类那样有一代代传承下去的姓氏,一般是什么妖怪就把什么字放在第一个,比如他是花妖,就叫花辞,而白伶是百灵鸟妖,就叫白伶。

  会不会……那位雀阑美人也是他们妖族的啊,不过妖族可都是会法术的,尤其是能化成人形的妖都很厉害,可她怎么会被那恶霸抓去最后还落了个香消玉殒的下场?

  花辞思来想去还是摸不着头脑,算了,没弄清真相前一切还只是猜测而已。他摇摇头看着李管家,“李叔在望城待了很多年吧,我看这城里大大小小的事你都很清楚呢。”

  李管家苦笑着叹口气,将自己的左臂伸出来,“说来惭愧,我年轻时也曾是苏家的一条狗啊。”

  看着对方左臂内侧显露出一道两指长的飞刀纹身,花辞愕然的收回目光,原来李管家曾在苏家待过,怪不得熟知这么多苏家的事情。

  白伶说过,浪子回头金不换,放下屠刀也是能立地成佛的。李管家现在能坦然将这件事告诉他,肯定早就放下了心中的业障。

  不过那只蜥蜴精是从苏家跑出去的事情要怎么才能通知给恩人他们,花辞捏着下巴在窗外环视一圈,问道:“李叔,最近望城可有来外人?”

  “外人每天都有,少爷你问这做什么?”

  “我想找一个人。不,应该是两个,两个年轻人,看着比我稍大一些吧。”

  李管家有些为难,“年轻人?每天来望城的外乡人数不胜数,按少爷这个条件找起来怕是要大海捞针。”

  花辞努着嘴想了想,“其中有一个非常漂亮,就是比你刚刚说的雀阑美人还要美上好多好多倍的那种程度,最近刚来望城的,真的没有这么个人吗?”

  原来还有些茫然的李管家听到花辞的描述眼睛一亮,后几乎脱口而出:“欢眠阁新来的青魅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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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欢眠阁,也是望城最大的风月馆。原本早年间也是苏家置办的产业,专门拉拢生意场上那些达官显贵的,一般不对外开放。后来这苏家没落,欢眠阁的老板便将这场子盘下来自己经营,虽说这门是对大众敞开了,可这斗酒十金的烟花之地,能踏进门槛的还是寥寥无几。

  偌大的欢眠阁,几百张嘴,全指着那几位贵客赏脸包场。自从上个月欢眠阁的花魁沐浴失踪,整个场子的生意一落千丈。所有人都要节衣缩食不说,连迎接客人时桌上摆的精致细腻的糕点都变成了街边粗制滥造的便宜货。

  生意越差客人越不来,客人越不来生意越差,恶性循环,这日子当真是过不去了。

  眼看着店里那些有几分姿色的姑娘走得走散的散,仅剩的那些简直没法看,老板就琢磨去外地招几个新人来,不求太漂亮,只要能让客人眼前一亮,毕竟男人嘛,都是喜新厌旧的主儿。

  可去了外地一说场子在望城,就算开再高的价都纷纷作鸟兽散,都说望城最近闹妖闹得正凶,专门抓美貌女子,何况这欢眠阁的花魁便是如此失踪的,她们若是去了不是羊入虎口正中下怀么。

  就这样,乘着马车跑了十几个地方,盘缠都花空了,啃窝头啃到牙酸,愣是一个姑娘也没招来。

  跟牙子买人也不是不可以,可不是自愿的带回去总会想方设法逃泡,管教起来也是个麻烦,整天哭哭啼啼,又是绝食又是跳楼,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到时钱没赚到再吃上官司实在得不偿失。

  没想到就在一筹莫展之时,竟然有两位美人主动登门,一个身着青衣轻灵俊秀,一个……实在找不出任何一个贴切的词来形容。只能用句土掉牙的话,简直是天仙下凡!

  这得什么样的爹娘才能生出这样瑰宝一般的女儿啊。

  老板好奇了,凭这容貌就算入宫选妃都不在话下,怎么还跑到他这闹妖的风月馆来?别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在她这小场子搞点事情。

  虽然她爱财,可也不至于被钱财冲昏头脑,都说小庙容不下大佛,同理,她这小场子也不一定能留得下这神仙似的姑娘。

  后来说了几句话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对姐妹,这神仙姑娘竟然是个哑巴,从头到尾一直板着脸一句话也不讲,姐姐说妹妹天生失语,无法与人交流,而且脑子还有些痴傻。

  这下老板放心了,原来是身有疾,这就说得通了。这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看自己妹妹嫁不出去吃闲饭就把人卖到风月馆。

  不过她就等于白捡了一块宝啊,这等容色,就算是块不经打造的原石也千金难买,要是再打扮一番,说不定连整座望城都能换下来。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姑娘不大好交流,也不知是听不懂还是不愿听,天天穿着件男人的衣服晃来晃去,别说看起来身姿修长,竟比不少伟岸的男子都英气。要不是在风月馆里,别人还会以为是哪个名门望族的世家公子呢。

  刚来几天就迷倒了一众男女,店里的伙计姑娘一看就她就迈步不动步了,她开店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男女通吃的美人。

  ……

  等马车在欢眠阁门外停稳时,花辞撩开帘子看了眼,门外站了好多位花枝招展的姑娘,穿得比绿川境那些仙女还扎眼,脸上画着艳丽的妆容,眉心半掌大的花钿,花团锦簇的裙摆拖了一地,简直比他们这些花妖的模样还争奇斗艳。

  可是他就是觉得不好看,但到底哪里不好却又说不上来,要是白伶在身旁肯定会教他一个新词——庸脂俗粉花辞跳下马车朝着欢眠阁的门槛正要跨进去,就被门旁两侧的守卫伸手拦下。

  满脸嫌弃:“哪来的小孩子,去去去,这里哪是你玩的地方!”

  花辞被推得一踉跄,身后的李管家赶忙扶住他,竖眉怒喊:“这是我们金家刚寻回来的小少爷,金枝玉叶,也是你这狗奴才能碰的!”

  “金少爷?”

  虽然花辞是副生面孔,但这李管家他却是见过的,来欢眠阁赴宴时常跟在金老爷身边。传言金家独子九个月就被野狼叼走了,那么小的孩子惨入野兽之口哪还有命活?如今竟给寻了回来!

  仔细瞧瞧这半大的少年,眉清目秀,脸颊浑圆倒有几分可爱,不过跟金家那夫妻哪有一丝相似之处,这金老爷老眼昏花该不是被骗了吧。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是另一番话。

  面脸堆笑:“原来是金小少爷,小的有眼不识金镶玉,不周之处还请小少爷多多海涵。”作揖后侧身朝屋里做了个请的手势,大声喊道:“有贵客,雅座伺候!”

  花辞跟着领路的伙计一路往里走,起初窗子开着,屋子里还是比较亮堂的,两边全身些花花草草,鱼缸卷轴什么的,接着穿过一道绣着牡丹花丛的屏风后,整个大厅的光线顿时昏暗起来,花辞不适的睁着眼,亦步亦趋的跟在李管家身后,生怕踩到什么绊脚的东西。

  等又走了一段后,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花辞才发现这里跟马车里见的酒楼一样,大厅里摆满了桌子,上面摆着酒水菜肴,围坐着好些穿着华丽的人。

  唯一奇怪的是,这里的人都是成双成对的坐着,女人还要坐在男人腿上,看着他们亲密的互动,花辞不适的别过头,悄悄羞红了脸。就算是一对也不该在这么多人面前搂搂亲亲啊,他们妖族民风开放也没谁敢这么做的。

  光天化日成何体统。

  他是不是搞错了,恩人应该不会来这种地方吧。

  正考虑着要不要告诉李管家退出去,就听前面的伙计说到了,花辞走到前面一看,人家给他安排了一个位置极靠前的座位,说一会青魅花魁就会出场。

  花辞赶忙摇头,“不要坐这里,你给我换个靠后的位置吧。”

  李管家跟伙计都一脸奇怪的望着他,指着前面不解道:“一会青魅花魁就坐在台子上,第一排都不见得能看清,少爷要去后面恐怕就能瞧见一片后脑勺。”

  “后脑勺就后脑勺吧。”花辞一副就是不坐前排的架势,转身就往后走。

  他是真不敢坐前排啊,万一那青魅花魁就是恩人,他偷偷下凡的事可就露馅了,所以千万不能坐第一排,最好越靠后越好。等确定青魅就是恩人后,自己再托人把蜥蜴精的消息带给他,绝不能暴露行踪。

  等花辞在最后一排入座后才发觉,这里竟然什么都看不见,黑咕隆咚不说,尤其是他这个头还矮,被一群乌压压的人挡在前面,就能瞥见那缝隙间透出一星半点的光亮,当真只能看见一片片后脑勺。

  唉,可还能怎么办呢。

  他百无聊赖的剥了几粒花生米,发现李管家还在一旁站着,赶忙把自己的凳子腾出一半给对方,“李叔坐啊,老站着多累。”说完还把自己刚剥好的花生米塞给了对方。

  李管家看着一脸天真的花辞,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这孩子看起来不谙世事,好像一点也不清楚凡间的礼仪规矩,要不是相貌实在不合,他真有些怀疑这孩子是十六年前丢失的小少爷了。

  李管家随便搬了小凳坐在花辞身旁,看着台上,四周的灯已经点了起来,中央摆着一把檀木椅,地面上铺了好些红绸,看来欢眠阁新来的花魁就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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