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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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从此无心爱良夜扔了一颗地雷

  江江扔了一颗地雷

  加菲猫到底是不是猫扔了一颗地雷

  沉尸扔了一颗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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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从开始写,每章都爆字数爆得好厉害。》《

  另,处于月榜底端的某作者请求各位用留言支援……

  、第十二章

  第十一章、你令我神魂颠倒。(四)

  我说这段话的时候,城的天空湛蓝,绣着几缕云边。我眼前的这个人随意穿着件白衬衫,举手投足间从容蕴藉,看过来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慵懒。

  我在他的眼神底下连动没有动一下,可是心脏那里跳得究竟有多快,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在来问他之前,已经将这段话在背地里练习了许多遍。我想到许多他可能回答的方式。并且想到我来一一应对的方法。当时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在自掘坟墓。因为这种问题不管顾衍之怎样回答我应该都会伤心。他如果给我详细描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必定就代表他喜欢过人,不管如今是不是仍然喜欢,我都觉得很嫉妒。可如果他说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真的应了悠地念道:“亲爱的杜绾,冒号。你好,逗号。我是你隔壁班的陈旭光,句号。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逗号。不知道要怎么写,逗号。如果写得错了,逗号。请你不要生气,句号。我很喜欢你,逗号。杜绾,逗号。你知道吗,问号……”

  “……”

  我踮起脚尖,一把捂住他的嘴。

  手心的触感柔软温热。我的脸涨得通红。半晌只憋出一句话:“你偷翻我书包!”

  他的眼睛里还有点笑意,声音在手心后面闷闷地:“我可没有。”

  我还是有些愤怒:“悠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杜绾,你喜欢上谁了?”

  我陡然僵硬住。

  立刻抬头,去看他的表情。这个动作做起来非常不适,却根本顾不上。只看到顾衍之深长的睫毛,他低下眼,仍是几分不紧不缓的意味:“你是打算老实交代,还是我给你说出来?”

  “……”

  我觉得有些呼吸困难,心跳如擂鼓,找不出一丝开口的力气。直直地盯着他,像要把他戳出一个洞。

  他又看我一眼,徐徐念道:“亲爱的燕燕,冒号。两个月没有给你写信,逗号。我很想你,句号。你最近还好吗,问好。我最近过得不太好,逗号。主要是有一点困扰,句号。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句号。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句号。”

  “……”

  我终于被他刺激得找回一点力气,瞪着他半晌,大声说:“你居然又偷看我给燕燕写的信!”

  “首先说,上一次我只是无意中看到。然后,这一次我也是无意中看到。”顾衍之心平气和道,“你把信放在桌几上,我回来拿趟东西就不小心看到,怪不到什么偷看不偷看的头上。”

  “那你也不能看我的信!就算看到你也该回避的好不好,我都没有翻过你的手机,你怎么能翻我的信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你想的话也可以翻我手机,我又没说不可以。”顾衍之说,“我只不过随便这么看一眼,你就给炸毛成这样。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

  我突然一下之间又丢了力气。过了一会儿,低声说:“我不能告诉你。”

  那天我以这六个字作为结尾,后面不管顾衍之如何询问,都一言不发。他把人选从楚煜到江燕南一个个地猜过去,最后几乎把我可能认识的人都问了一遍。我始终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后来想盘问这种事情也需要一定前提,如果不是当事人在意的事,那么随便说一说,套便也套出来了。可如果问题正戳中对方心口,那齿关无可厚非就变成两排金刚豆,再也撬不开。

  之后从十二岁的那年暮春开始,到我十五岁的生日,将近三年的时间,所有的事都像水一样得淌过去。

  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一切的改变都是按部就班之后的必然。对于顾衍之,如之前叶寻寻所言,果然在两个月内与叶矜分了手,自那以后没有再交新的女朋友。叶寻寻因此说顾衍之一面长成那样一张好看到让整个城女人都心动的脸,一面又潜心把自己打造成一副温柔又疏远的圣人模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话被偶然路过客厅的顾衍之听到,脚步顿了顿,偏过头来:“叶寻寻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叶寻寻立刻坐端正,改口道:“我只是在恭贺教主您片叶不沾身的功夫修至顶重而已。”

  顾衍之微微笑了笑:“总归比不上你对鄢玉使的暴雨梨花针。”

  “……”叶寻寻刷地变了脸。

  而我终究是不敢告诉顾衍之我心里的秘密。

  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叶寻寻,又在十四岁那年回山扫墓时告诉了父亲。却无论如何对顾衍之开不了口。我将这个秘密在光阴交错中密不透风地守住三年,这期间只若无其事地做着一件事,努力学习。

  我的成绩在三年中因此有了长足进步。从四年级期末考试时的吊车尾,到后来的中游,再到后来的上游,以至于直接跳级到初中二年级,我只花了两年时间。连老师都觉得十分神奇。而我想说,我的成绩可以快速发展到这步光景,一半归功于顾衍之的补课,另一半则只归功于顾衍之的美色。

  顾衍之无意中提供的补课的借口,被我利用得淋漓尽致。语数外样样没有落下,但凡上课以及作业中不会的题目,全都跑去请教顾衍之。这样就导致顾衍之身边经常穿插有我这样一个移动背景。以及顾衍之在顾宅和办公室他的书桌旁各添置了一张小书桌,单独放置我的课本和练习册。每天他去公司,或者在书房读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抱着练习册蹭过去,假装聚精会神地做数学题。

  我这样刻苦,有一天连语文老师也发觉。在一次家长会上夸奖我,说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学习。我站在顾衍之身边,攥着他两根手指,本来就听得心虚,跟我一起跳级到初中一年级的叶寻寻正好跟在叶家父母身后经过,又冲我特别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让我终于负荷不住,一下子把头低了下去。

  语文老师在一边笑着打趣:“杜绾还不好意思了。”

  我抬起头来,说:“老师,你听说过一首诗没有。中间有句是什么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之类的。”

  语文老师说:“没有。怎么了?”

  我扬起脸问顾衍之:“你呢,你听说过吗?”

  他说没有,又笑微微地看着我:“所以?”

  “啊,也没有什么。”我轻描淡写着说,“就是我跟叶寻寻打了个赌而已。她说这首诗流传得特别普遍,老师跟你一定都听说过。我说那可不一定。结果你们看,我就赢了啊。”

  打赌实在是再好用不过的借口。即使是不擅长说谎的人,练习一两次,也能表演得臻于成熟。我被叶寻寻蒙骗过两次后,便开始拿相同的方法蒙骗别人。

  那首诗其实很长,我并没有全部记得。叶寻寻最不耐烦的就是背诗,自然更不记得。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打赌过。叶寻寻甚至不知道我还这样随手利用她过。而我在语文老师面前之所以念出这莫名其妙的两句诗,也不过是因为紧跟其后的那两句说不出口罢了——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这样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恰如我这样的努力学习,哪里是我真的喜欢学习,不过只是想离顾衍之更近一点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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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整理细软去南京。应该不更新。

  正好也是六更休息一天,时间掐得正好咩……

  还有两三章的样子杜绾就成年了(不爆字数的话)。我最爱的狗血的酒后乱性情节就来了哦呵呵呵……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五)

  我在十四岁还剩下一个尾巴的时候,打电话给时在国外出差的顾衍之,告诉他我打算跳过初中三年级的上半学期,直接跟着下学期的学生一起参加中考。

  顾衍之沉默了一会儿:“绾绾。”

  “什么?”

  他的声音平淡:“你这样着急跳级的原因是什么?”

  我的心口不可抑制地一跳。

  隔着电话,我仿佛可以看到他说这话时的神情。

  顾衍之的眼睛墨黑,注视着人的时候总是温凉深静。语气总是温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意味。像这样一种平淡语气,并不常见。却每每总是很慑人。我跟他相处这样久,也只见过两次。皆是在顾氏大楼,顾衍之在会议室中主持会议的时候。我本不该进去,两次却都被他的秘书往手里塞了只茶杯给推进去。第一次一进去就见顾衍之坐在主席位置,脸上不见笑容,也是这样极度平淡的语气:“我什么时候给过你们这样随意罢免的权利?”

  在那之前,我从未听过顾衍之用这样的语气讲话。座下的人皆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喘一下。我的手心一抖,有点烫的红茶便洒在手背上。

  我一手拿着水杯,一手尴尬停在半空,不抬头也能感受到众人齐刷刷扫过来的眼神。不知道下一步怎样做才合适。很快有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绾绾,过来。”

  我抬起头,顾衍之的面容已经恢复平静,朝着我遥遥伸出手:“过来。”

  我迟疑了一下,慢慢走过去,疑似听到有人长长呼出一口气。把水杯放在顾衍之面前,小声说:“你的秘书让我把水端给你。”

  顾衍之握着我的手腕,用手帕把我手指上的水一根根擦干净。一面问:“她还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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