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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

  “余王妃的美,尔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气运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

  奥兹曼迪亚斯非常不高兴,觉得这些凡人真是厚颜无耻,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还有胆子盯着使劲看。

  ——谁给你们的勇气?谁给你们的资格?

  法老王酸气惊天,表示他自己都没看够,哪里能容许凡人们(重点是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美丽非凡的王妃!

  对此。

  旁边的“公主”和“王妃”的反应很寻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出现过太多次,他们都习惯了。

  “又来了。”

  塔希尔表情不变,只用三个字就完美展现出他对法老王的幼稚行为看轻实重的抨击。

  “隔个十分钟就摘一次墨镜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吗。”

  法老王:“!”

  塔希尔:“没必要理会旁人的目光,过一会儿他们自己就忘了。啊,对了,您的措辞。”

  法老王(有种不祥预感):“塔希尔,你怎么突然这么叫我?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也太不亲——”

  “是呢,毕竟我并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说。

  如果说现下还能维持的幸福中,还有什么遗憾之处,那果然就只有——

  法老王的王妃还是不肯承认“王妃”这个称呼。

  在王看来,他们既然已经互通心意,就已经是确定的关系了。死后没有在世时那些麻烦的世俗束缚,他想要迎娶谁做王妃,没有任何人能够发表异议。

  ……嗯。

  行吧。

  除非发表异议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连法老王自己都无可奈何的棘手对象了。

  塔希尔之前就否认过几次,没想到现在法老王随口说出来,他的爱妃还是不肯认——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

  “不是,没有,不用说出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

  “希望您能将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关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纠结这种没有必要关注的无关紧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认可,难道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吗!

  为什么王需要王妃来认可这种细节才是真正无关紧要的,此时此刻,只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让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虽然他的落寞脸上显露不出来,但肯定是切实存在的。

  塔希尔目不斜视,没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权当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于怀。

  “这里已经逛得差不多了,还有什么地方想去吗?”

  旁人视角里的金发大美人手里拿着普通游客的常见装备:相机,咔擦声刚落,以紫发少女作为主角的照片瞬间在底片表面成形。

  他们用十天逛完了樱精心选择出来的最心动景点,有英灵和蛇杖这样强悍的存在同行,仅有的人类少女完全省略了旅游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远在冬木市的圣杯战争老早就结束了,大概已经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

  樱玩得很开心,过去的十几年从未有过这般可以放开心畅游的机会,更何况还有两位养父都破天荒地陪在身边。

  少女正值最青春靓丽的美好年华,换上法老王大手一挥买空商场的新衣裙,站在美丽景色前莞尔一笑,就像在春天绚烂盛放的鲜花一般娇美动人。

  因为女儿作为人类实在是太可爱,甚至可爱到超越了人类的范畴,塔希尔瞬间领悟到了又一人类近代发明的伟大之处,特意为她而买的相机内存几乎都要不够用。

  也就是稍微有点遗憾。

  这么可爱美丽动人娇柔(大概)的少女,本应成为众人目光不禁追寻的一大焦点。

  可她偏偏跟某两个巨型发光体走在一起。

  所以结果很遗憾,樱的光芒完全被盖过了,路人们全去看她过分耀眼的父亲大人们,十分浪费地把如此靓丽的十六岁美少女摆到了一边儿。

  别的不说,法老王对此就很有意见。

  王妃是只能让自己仔仔细细认真看的,爱女却是可以尽情地向世人展露她的美丽,让世人尽情称赞艳羡,享受无尽理所应当的赞美之词的。

  当然,只限于赞美。

  要是有无知狂徒(比如前一阵上门那个红毛小鬼)胆敢对王的爱女生出龌龊贪恋,那就不只是会被太阳船的光芒烧成灰的问题了。

  会死得很惨,很惨,很惨。

  在死得惨到极限之前,还要承受法老王的怒火,再加上大祭司的诅咒——

  “没关系啦,我只想享受和父亲大人们还要蛇杖先生一起游玩的快乐时光,别人的视线落到哪里,我完全不关心的。”

  樱敏锐地捕获到了父亲大人的双标,为了广大无辜群众的安危,她果然还是要出言安抚。

  随后,才是不禁捂住嘴笑起来:“确实逛得差不多啦,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个国家继续走走了。不过——父亲大人!你们渴了吗?我和蛇杖先生去那边买点水过来。“

  “我不用?等……樱!”

  “哈哈哈~我们先过去啦。”

  不由分说,就像是明知道父亲大人们会阻止也要当做不知道,紫发少女飞快地向着街头一边人群最拥挤的地方小跑过去,跑到稍远的地方,再回身,对被撇在原地的两人挥手:

  “一会儿再回来——也有可能看到什么好玩儿的地方,我和蛇杖先生再逛一逛,晚点自己回酒店。父亲大人们也自己随便逛逛吧,晚点见~”

  这孩子,完全就是打定主意要跟蛇杖单独行动,就算没有遇到好玩儿的地方好玩儿的事情,她也绝对会晚归。

  蛇杖绕在少女的胳膊上,在普通人看不见的地方抬起头,向后方投来了一个看破一切所以鄙夷的眼神。

  塔希尔:“……”

  奥兹曼迪亚斯:“……”

  同样的情景,在这趟旅行中还是出现过无数次。

  樱明显是故意的。这一点,无论是塔希尔还是奥兹曼迪亚斯都发现了。

  他们一家三口外加一条蛇,每到一个地方,只有前半截时间是集体行动。

  到了看完了一个景点出来,可以再用富裕的空闲时间去做点什么的时候,樱就会表示,啊,突然看到了这边/那边好像有很有意思的东西。

  ——我和蛇杖先生过去看看,父亲大人们不用管我,你们自己去逛吧!

  每次她都这么说,每次她一去就不复返,直到晚上才会和蛇杖一起回来。

  表面上看没有任何破绽,因为问她单独行动时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樱都对答如流,面上毫无异样之色。

  可是,都是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的家人了,父亲们怎么可能猜不出樱暗藏的心思。

  还能是为什么,分明就是故意跑得远远的,把这一天剩余下来的充足空闲,全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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