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金澍被封杀后,应枫作为头号粉丝,还w了很久其他几位队员的动态。只可惜那几位在圈里浮浮沉沉了一两年,就个个都不见了。应枫找不到他们,当然不知道他们如今如何。
他再问:“你和他们还有联系吗?”
联系?
还真没有。
当年金澍出道,金澍咨询过他们的意见。都是穷学生,也都希望他们的歌被更多人听到,几乎没有挣扎,纷纷签了合同。那年,金澍红,他们也跟着赚了不少,金澍对队友也向来大方。但是后来金澍出事,他们也立刻销声匿迹。
他们是金澍回国后,首先认识,也是那段时光里唯一称得上是朋友们的人。
因他出事,他的队友们纷纷出圈,他其实是自责的。
后来他又出道,已不打算唱歌,但有问过从前的队友们,如果还想回到这个圈子里,他会帮忙。
只可惜他的队友们那时候陆陆续续大学毕业,早已有了适合自己的人生,没人再愿意回来。
之后,就彻底断了联系。
他是想过联系队友们的,可是联系了之后,说些什么呢?
不得不说,没有找到应枫的那些日子里,金澍很排斥再去见那些共同见证了那段日子的人,也不想打扰他们已经平静的生活。
应枫提出那个建议后,金澍也首次有些动摇,其实这个建议,工作室的人早有人提了。
这次,他仔细想了一晚上,给队友们打去了电话,号码是一直存着的。
没想到,他电话一打过去,队友们几乎立刻答应一起吃饭。
吃饭那天,金澍早早到了。他对门而坐,望着暂空的桌椅,有些出神,也有些许紧张。
他一出生就在椰维尔,到十六岁为止,只回国两次。
他在国外没有朋友,在国内也没有,但他宁愿在国外生活,最起码环境是他熟悉的。
可是十六岁那年,金某人非要把他接回来,强制性地忽然就叫人把他绑上飞机给带回来了。
他那阵子恨得很,恨很多人、很多事,最恨的还是他的亲爹。
因为恨,也因为叛逆,来自于父亲的一切东西,他都不肯要,包括钱。
他想出去租房子,想独自住,没钱。
也是那时候,他经过枫溪广场。
说来也是真的有缘分,多年前那个新建的广场便是枫溪广场。新建的广场上,有乐队在表演,他百无聊赖,站在没几个人的台下听了几首曲子。台上的乐队,没有主唱,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哼几句,他们演奏的是后摇。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环境下,有几个人愿意停下来听他们弹?
到后来,就只有金澍一个人在台下站着。
台上几个小伙子也挺感动,演奏完,问他弹得怎么样。
金澍直接问:“我能加入你们吗?”
小伙子们一愣,面面相觑。当晚就带着金澍回去测试了,金澍精通多种乐器,音质好,乐感好,长得也好,很适合当他们正好缺少的主唱。
小伙子们测得很满意,立刻将金澍邀请进团。
那阵子,除金澍以外,大家几乎都在做梦,梦到将来大红大紫。某个年龄段里,大家似乎都爱做这样的梦。其实要说红了又能怎么样呢?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甚至那时候,队友们也没想着赚大钱,只想到红了,就能有更多的人听他们唱歌。
金澍很喜欢他们这样的人,心无旁骛,一心只有唱歌。
那也是他过得很肆意,很快乐的一段时光。每天早起练歌,睡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不是练歌便是写歌。他也无所谓能不能赚到大钱,队友们都是大学生在读,宿舍里都有床,他四处睡,连住处都解决了。
他赚的部分演出费也就拿来吃饭了,有时候赚得少点,不吃就行了。
这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又是什么,但他很喜欢这种未知的漂泊感,很容易麻痹自己。麻痹是不好,可是麻痹之后,什么都不去想,也真的很令人深陷其中。
他是队里个子最高的,却也是队里年纪最小的,大家其实都很照顾他。
有时钱赚得不多,还会带他去食堂吃饭。并试着劝他,劝他早早回家。他们都以为他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小孩,却也的确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可是他的家又到底在哪里?金某人的家,有金嘉月和金嘉月的妈妈,那不是他的妈妈。
他的妈妈又在哪里?
他想回椰维尔,都回不了。
叛逆、如困兽的自己,很感激队友们那段时日的陪伴。
正是因为他很感激他们,也很感念那一段,才会有“近乡情怯”般的情绪。
但时间从来容不得他,包厢的门渐渐被敲响,金澍慌忙起身,看到在服务员的邀请下一一走进来的,多年不见的队友们。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
十年,足够他金澍越来越红,也够他找回应枫,再够他们俩轰轰烈烈那么一场。
却也够他从前的队友们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发福变胖。
往年都是瘦高杆,此时却已有两人变胖了。
也不知是谁先“哈哈”笑了声,说:“金老弟,多年不见,你这真人是越发帅了啊!”
立刻有人附和:“没错,比电视上还帅呢!”
“我们就不行了,都变胖喽!”
话匣子一开,顿时一切又变得自然起来,大家围成一圈,五个人开始吃吃喝喝。也仿佛并没有什么隔阂,大家聊聊目前的工作,再回忆当年,不知不觉全都喝多了,有人调侃道:“我们这就是平凡人的日子,成天愁涨薪,愁跟老婆吵架,愁老婆跟老妈吵架,哎哟还得被上司骂,不能跟大明星比。”
金澍也喝了酒,听到这话,不觉就笑:“我前些日子难道就好过了?都被骂成什么样了?”
“嘿!”一人一拍桌子,“这事忘了说了,没想到啊,金大明星,这么多年过去,你老婆,到底是你老婆了啊!”
他这么一说,另有人附和:“可不是!你那天开什么记者会,我特地听了,真是听得都震惊了!”
“你们俩这是什么爱情啊!”
“你今天怎么不把你老婆带来?”
“你老婆那时候啊……”又有人抽烟,眯眼开始忆往昔。
“金澍!”
有人叫他,声音刻意压低,还有难掩的兴奋。金澍回头,是他们的贝斯手。他上前来揽住金澍的脖子,小声道:“你老婆又来了!”
金澍有些不自在,正经道:“别乱说,而且人家是男生。”
“嗨,咱们队里,小乐不也正跟隔壁学校那个男孩子打得火热么,装什么呀你。”
“他是他,我是我。”
“啧,你又跟哥哥我装,有本事人家给你送吃的,你别吃啊!”
金澍闭嘴。
是啊,有本事他别吃啊。
金澍索性放下吉他,他起身,走出舞台旁的简陋后台,果然看到临时搭建出来的纸墙后,他的“老婆”背对他站在那里。
金澍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几乎每天都要抽空来。
原本只是悄悄站在下面听他们唱歌,被他发现他们的排练场所后,他开始悄悄听他们练歌。他们的乐队,在学校里面粉丝还是挺多的,每天也有很多人来看他们练歌。但是几乎每场都不落,以及连广场这儿的表演都追过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时间久了,队友们都已认识他。
这人每次过来,只盯着他一个人看,眼神都不知道装一装。队友们都说他喜欢自己,金澍不太懂“喜欢”,按理来说,真有人成天这么跟着自己,该厌烦才是。
可他不觉得烦。
尤其上次两人在学校说过一次话后,他又开始偷偷给自己送吃的。他们的乐器都用包装着,他每次把吃的放到那些包里。他甚至连着队友的食物一起送,队友们吃着他送来的东西,更喜欢称他是自己的“老婆”。
金澍其实才十六岁呢,但是长得高高大大,不像十六岁的男孩子,看起来约莫大学生。
他觉得自己应该很反感才是,但也不反感。
甚至偶尔有一天,那人如果不来,他反而会不适应。
金澍走到他身后,跟他打招呼:“你来了。”
他似乎是要把食物往他们包里放的,听到这话,立刻直起身子。并转身,怀中抱着他的书包,拼命眨眼睛,勉强说出话:“我,我就是路过……”
金澍心想,有这样的路过吗?天天站在台下盯着他看,天天在教室外盯着他看,就连去图书馆都跟着,这还叫路过?但他也不揭穿,又道:“今天可能会下大雨。”
他又愣了好一会儿,再问:“啊?”
金澍解释:“今天下大雨,我们的演出暂时取消了。”意指,你别等着了,趁还没下雨,赶紧走吧。
“哦!”
金澍觉得他好像反应有些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