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雅莹一进来我就明白骑士那句“别人拜托的”什么意思了。我就说嘛,他怎么可能主动表演节目,果然是因为有人求他才上的。对方还是个长得白净柔弱,说话细声细语,让人不好拒绝的那种女生。他也不能免俗呗。
他们俩的节目是他伴奏,她跳舞。
要我评价的话,这个节目的质量确实不错。骑士弹得行云流水,乔雅莹的舞姿曼妙,两人都是有功底的。除此之外,这两人配在一起,光看画面都是很美好的,颇有男才女貌的感觉。
但是我却看得不怎么高兴,因为觉得这姑娘目的不纯,分明不是单纯与他探讨艺术来的。所以不论钢琴与舞蹈配合得多好,我也不喜欢。
他俩合第一遍的时候明明就没什么瑕疵,然而乔雅莹却硬是找了些问题,说要再来一遍。而在我看来,这第二遍和第一遍没什么差别。合了两遍她依然不满意,于是这样反反复复,愣是把一个五分钟不到的节目排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天黑了才结束。
排练完了,她问骑士:“现在挺晚了,我有人来接,要不顺路送你一段?”
我心里嘀咕,她怎么知道顺不顺路啊,估计不顺路也是能硬开成顺路的。我替骑士拒绝了她:“不用了,我们俩一起回家。”
她表情瞬间黯淡下来,很不情愿地与我们分别了。
我们俩一起往自行车棚走,我忍不住嘟囔了句:“她是不是喜欢你啊?”
天太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到他轻笑了一声:“你说呢?”
我“切”了一声:“太明显了,你们刚才排练的时候,她跟个花蝴蝶似的在你身边扑腾来扑腾去的。”我说着还手舞足蹈地围着他转了一圈。
他拽着我的衣领把我扯了回去。
我拐掉他的手,转头看向他:“这要还不是喜欢你,我就跟你姓。”
他半天没理我,我以为他不会发表任何言论了,于是低着头时不时轻声念叨一句:“她肯定喜欢你。”
我俩走到车棚,跟着他绕了一圈都没找到车。我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你到底把车停哪了啊?”我这人喜欢开玩笑,安分帮他打了会光,没多久劲头又上来了。我把手电灯光杵在下巴底下,做好龇牙咧嘴的表情后拍了他的肩膀。
可惜这点小伎俩根本吓不到他,他面无表情横了我一眼,一把抢过我的手机,丢给了我一句“幼稚”。
找车的过程实在无趣漫长,我就又提起了乔雅莹:“她还没跟你说过喜欢你吧?”我摆出经验丰富的姿态,大放起厥词来,“女孩都这样,喜欢也不说,就是要先接近目标,明示暗示地让对方来告白。”
骑士动作一滞,找到了车,把手机扔还给我的同时答非所问:“你从小到大不也跟个花蝴蝶似的在我身边扑腾,”他解开了车锁,直起身,突然扭头看向我,“所以你也喜欢我?明示暗示地等着我跟你告白?”
夜晚有这样一种效果——它把人的眼睛蒙住,增强耳朵的感知力,使人对声音加倍敏感。
所以我竟然觉得他的声音像是从听诊器里传来似的,震到了我的耳膜,一句玩笑话弄得我的心猛地一跳。
等他推着车走开了些距离我才回过神来,匆忙跑到他旁边,辩解起来:“这怎么能类推啊,根本不一样……我又不是女孩,才不是花蝴蝶呢……”
他像听了笑话似的笑了起来,再没说话了。
我们俩他推车、我跟着,就这样走了一段,到了有路灯的地方,他做出个预备抬腿上车的动作:“你自己走回去吧,我骑车先走了。”
我一掌拍上他的车座,很郑重地摇了摇头:“不行,哥,你不能抛下我。”
他不想陪我演苦情剧:“你什么时候能学会骑车?”
“再说吧……再说吧……”那时候我心想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学的,但是后来他强迫我学会了。
骑士来我家之前就已经会骑车了,而我们家根本没人教我。我错过了学习的最佳年龄,就再提不起精神去学了。
又走了一阵,我看了眼他的自行车后座,认为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让我利用一下。于是我没有征求他的同意,利索地爬了上去。
他停住了脚步回头看我,是我经常见到的那种表情。见习惯了,我也不怵了,一如既往地嬉皮笑脸,无赖到底:“走啊,哥。”
他一言不发地骑上车,我一开始扯着他衣服的两侧,后来因为风吹得手冷,就干脆把手伸到了他的外套口袋里。
他忙着蹬车,我无所事事,只好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被天空吸引了:“今天空气不错啊,看得到星星唉……”
不知道他是没听到还是不想理我,反正结果是我一直在自言自语。星星、楼房、树……看到什么说什么。说着说着,我有点困了,打了个哈欠,耳边冷不丁响起他说我也像蝴蝶围着他扑腾的那句话。我立刻闭了嘴,哈欠憋了回去,话也不想再说了。
我对着他的后背发呆,许多问题从脑袋里冒出来:聊着人家女孩,他干嘛要扯到我身上?什么叫我也喜欢他?还等着他跟我告白?他怎么想的啊……
我独自尴尬着,觉得他的后背堵住了我的视线非常不舒适,就又仰头去看星星。那天晚上满天星斗,我心里像是烧了把小火,燃料是有些潮湿的木柴,烧不大,点燃了却也不灭,一直温温和和地烧着,偶尔噼里啪啦响上一声。
第10章10
我的朋友们果然从那天起就不再搭理我了,倒不是搞那种孤立我的校园霸凌,只是他们去干什么都不再叫上我。我主动跟他们说话,得到的回应也很含混敷衍。我可以理解,他们把自己搞得像帮派一样,总以为自己在行走江湖,江湖上又最讲究“义”,我把他们给出卖了,那就是叛徒了。而他们对待我这个叛徒,只是把我踢了出去,没想着报复我,倒也算仁至义尽。
一个班级的男生除了个别极不合群的,都是很团结的,我从此成为了不合群的其中一个。而这些少数不合群的,都是花样百出地各自孤独着,绝不会集合成另一个团体,孤僻的人彼此没有聚合力。
我们班的女生们倒是依然乐意跟我说话,大约因为我心里的弯弯绕很多,不会像大多数男生脑筋直,随便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没有直男癌。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本来就不是直男,当然我那会儿还没意识到。
但只作为“妇女之友”存在着无法令我满足。好比人无聊时吃零食,可零食无论如何也替代不了正餐。我就擅作主张把骑士重新作为了我的正餐。
经过那天放学走廊里我闹的那一出,几乎半个年级都知道了骑士在五班有个弟弟。那弟弟找哥哥可是名正言顺的事情,所以我一到课间就去重点班溜达一圈。
骑士是很忙的,总有人和他讨论些什么。我也不打扰他,就找个空座位在一边坐着。等剩他一个人了,我就和他随便聊,想到什么说什么。他不怎么搭理我,我是自言自语的状态,然而他也没表现出厌烦。我说过,他只要不拒绝,那就是默许的意思。
慢慢重点班的人仿佛都接受了我的存在,时不时还会跟我说几句话,开玩笑地打趣我:“哟,又来找哥哥了?”。
后来我还跟他们班的人打过几场篮球,我发现学霸们都很好相处,并不会拿屁股看人。
不少人问过我和骑士到底什么关系,我都说的是表兄弟。我和他的状况确实比较复杂,说了实话总会延伸出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他的隐私,不应该由我告诉别人。
骑士是很受欢迎的,自从我“巴结”上他之后,许多女生都旁敲侧击地问过我许多关于他的问题。更过分的是,有人让我帮忙递情书,还不止一两个。
说实话我有点不爽,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流行写情书这一套,土不土啊!当然我只是偷偷想想,忙还是会帮,只是心里不怎么愉快。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愉快,按理说帮忙送个情书,举手之劳而已,并不会浪费我许多时间。
我思前想后,得出了自己不高兴的原因——我在嫉妒他,因我没收到过情书。我认为外表上来说我并不比骑士差很多,性格更是比他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因此我把我的别扭情绪归结于男人与生俱来的对于异性吸引力的较量,这是自尊心的问题。
因为这可恶的自尊心,我做出了令我自己都很不齿的事情。
不知道是哪天,又有女生让我转交情书。我仿佛被附身了,等反应过来,已经把信封拆了开。
从那以后我一发不可收拾,总要把情书检阅一番再送到他手里。
大部分措辞都比较正常,有的严肃到像地下党的特务通信,还有的通篇一股腻腻歪歪的小言味。什么“看到你仿佛看到了宇宙”,这种总能叫我生出股无名火来,简直想对写信的人破口大骂,少看点言情小说行不行!
我的火说到底是因他而起,那就冲他发泄。我当着他同学的面把重新封好口的情书扔到他桌上,阴阳怪气地说他是个交际花,自己招蜂引蝶,还要浪费我的时间。
他一直都是随手把信封往桌兜里一扔,撩起眼皮看我一眼。我认为他眼里是□□裸的挑衅,十分欠揍。
后来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偶尔会泛起醋劲,有一次就想起来我被当作邮差给他送情书这事。虽然过去好几年了,但是我的脑袋里依然留存着一些酸溜溜的语句。
我故意用朗诵腔背诵出来:“看到你,我仿佛看到了宇宙。”
他很嫌恶地塞了我一嘴薯片,在我吹得好好的发型上揉了一把:“你又犯什么病?”
我们俩正并排坐在沙发上,我听了蹦到他身上,展现出凶恶表情,双手圈上他的脖子,做出要掐死他的动作来。
“这是我的情敌们写给你的情书!”
他噗嗤笑了:“你看人家给我的情书干嘛?”
我耍起无赖,一边摇晃他一边喊:“我就看!”
他任由我晃,晃得脑袋左摇右摆,声音都一颤一颤地:“那你跟我撒什么火,找她们去啊。”他陪我玩够了,抓住我的手腕,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你倒背得挺熟,我可是一句都不知道。”
我咬牙切齿,认为他就是这样什么都不在意的人:“无情无义,你能记住才怪!”
他靠在沙发背上,很舒适地歪着脑袋,好笑地打量我,不慌不忙地说:“那些情书我一封都没打开看过,从哪知道啊?”
他这个人啊……哎……哎哎!
第11章11
除了时不时送一封情书,跟在骑士身边再没有任何让我不爽的地方。我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他,除了上课睡觉都是混在他身边的。甚至有点走火入魔的趋势,越发不想离开。
虽然他不爱跟我说话,总像我在演独角戏。但是很奇妙的是,我能从他那里汲取到我渴望的关心。
这种关心我之前的朋友给不了我,我认为同龄人都给不了我,但是他可以。他很早熟,像个大人,这让我觉得很安全。
并不是说他本身是多么特别的人,如果当年我爸捡了另一个小孩回来给我当哥哥,我也许就会黏着那个人了。
我只是需要个能让我无脑跟随的决策者而已。因为我太懦弱了,讨厌自己做任何决定,只想跟随别人的脚步,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蒙着我的眼睛都可以。
我对目的地从来都不关心,因为我就是扶不起的阿斗,没有企图心。这跟我的家庭环境脱不了关系,我认定了自己什么都不缺,还奋斗个什么劲呢?
然而物质上富足了,就容易刺激人去追求精神世界的丰满,这是自然规律。可是我的精神世界空空荡荡的,是个荒郊野岭,连孤魂野鬼都不乐意光顾。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怜,什么都没有,只拥有一副不怎么坚固的外壳。
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仿佛自己就是个饿疯了的饥民,身体和心里都是干瘪的,完完全全地失控了。每到这种时候,我就发了疯地想填满自己,用什么都可以。
我发现只要跟在他身边,我就能保持理智。维持着我的公子哥形象,好吃懒做,撒泼犯浑,不想未来,玩一天看一天。他简直是拯救我的英雄,是让我保持理智的填充物。
我因此对他生出了强烈的占有欲,想要跟他混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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