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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宋荣臻难受的闭上眼睛,“别的什么我都可以答应,唯独这件事不行!晚俞,我找到你了,所以,不会再离开!”

  “如果没有找到呢,就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什么都没看到过吗?”幼稚而天真的话。

  宋荣臻笑,揉了揉他的耳垂,说:“你知道的,晚俞,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如果假设成立,又怎么会有他和他的一段纠缠。

  “等我回来。”

  再次低声要求后,宋荣臻最终还是走了,留下陆晚俞一个人倒在床上蜷缩起身体彻夜难以入眠。

  自此,宋荣臻开始了空中飞人的生活,每周周五雷不打不动的飞回国,然后周天晚上连夜飞美国。

  陆晚俞似乎慢慢习惯了他的存在,偶尔会准备一些点心,在他回来的时候给他填肚子。

  酷暑时节,炎阳如火的同时也是台风多发的季节。

  明天有超级台风登陆,这边距离台风眼很近,居委会特地来宣传要求各个商铺明天不要营业,留在家中哪里也不要去。

  陆晚俞晚上九点就关了门,把平时不怎么用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

  宋荣臻明天应该是回不来了,天气这么差,美国那边的航班肯定也是停了的。

  那边发的最后一条信息也是在哀嚎航班取消。

  终于可以过一个清静的周末了。

  陆晚俞决定明天关起门来睡一天懒觉。

  晚上看电视时无聊,想起上周宋荣臻买菜同时买了好多哈根达斯冰激凌回来,这种贵死人的东西也敢一打一打的买,得亏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不然谁养得起啊。

  哈哈,便宜我了!

  先拿了两盒小的出来吃完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三盒出来,顺便把橱柜里一直没怎么吃的坚果拿出来弄碎拌到冰激凌里面。

  唔——

  简直人生巅峰!

  一个人盘腿坐在客厅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吃,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不记得了。

  深夜外面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大雨打在玻璃上噼里啪啦作响,陆晚俞觉得有点冷,拉起腰上的毛毯盖在身上,迷迷糊糊间,透过照进窗户的闪电电光看到一个漆黑的人影站在自己面前,刚开始没反应过来,等那黑影低头靠过来时才突然一个激灵吓得大叫着翻身而起,“鬼啊!!”

  手脚并用把那黑影推开,骑到他身上拳打脚踢,“鬼鬼鬼!!!打死你,打死你!!”

  “哇,晚俞,晚俞,别打,是我,是我,宋荣臻啊!”

  陆晚俞停下来跑到墙边打开客厅的灯,看到倒在地上全身湿透的男人双手抱头,周围散落着吃空的冰激凌盒子。

  “宋荣臻?!”陆晚俞难以置信的看墙上的钟,凌晨三点,“你,你不是坐不到飞机吗?怎么回来的?”

  宋荣臻从地上爬起来,看到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宽松的恤,下面好像什么都没穿,修长雪白的腿露在外面,立马喷鼻血,“你,你怎么穿成这样?被人看到怎么办?”

  “快去给我把裤子穿上!”

  陆晚俞翻个白眼,撩起恤下摆,“我穿了短裤的好不好。”

  还是最保守的四角短裤,就是比较短比较小,圆圆的肚脐露出衣服下摆。

  宋荣臻的鼻血这下流得更加凶猛,连声叫:“放下去!衣服给我放下去!”

  陆晚俞懒得理他,看到地板上从楼梯口到客厅地板上积满了水,把纸巾盒扔给他,“鼻血不许流到地板上,还有拖干净地才准上床。”

  说完打了个哈切,回卧室,深更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宋荣臻得到航班取消的消息,于是把飞机改到隔壁市,连夜飞回来又连夜坐大巴赶回来,结果被人当成鬼暴打一顿。

  真是,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洗完澡拖干净地板,屋外狂风大作,呜呜做响,宋荣臻抓了抓刚吹干的头发,头好像有点晕。

  应该不会感冒吧。

  无所谓的耸耸肩,走进卧室,看到陆晚俞早就已经睡得昏天暗地,屋外暴雨,屋内闷热,陆晚俞只在肚子上搭了一条被单,光溜溜的双腿就那么露在外面。

  宋荣臻低头看了看,决定犒劳犒劳这位陪自己长途跋涉的好兄弟。

  陆晚俞睡得正酣,蹬了蹬腿,“荣臻,别闹。”

  甜腻的声音听得宋荣臻立刻化身为狼。

  ……

  “我爱你,晚俞。”

  结束后,力竭的宋荣臻抱着陆晚俞一起倒在床上,陆晚俞喘息着好半天没能回神。

  过了好一会儿,压在身上的身体实在太重,陆晚俞推他,“宋荣臻,你好重,下去。”

  “嗯——”宋荣臻迷迷糊糊离开他的身体躺到一边。

  床上弄得乱七八糟的,盖的和睡的床单都要换,但是身体实在酸软乏力,于是就那么把床单揉成一团扔到地板上,另外到衣柜拿了两条床单出来,一条垫在身下一条盖在身上。

  让宋荣臻移动身体给他铺床单时,他哼了两声没动。

  陆晚俞摸到他身上滚烫,吓了一跳,连忙摸他额头,发烧了!

  难怪刚才——身体里那么烫——

  陆晚俞红着脸小声骂了一句:“活该!”

  第86章番外二他们的后来5

  把人搬到干净的床单上睡好,给盖上床单后到洗手间去打热水。

  认识这么久,好像这是第一次看到他生病。

  打好水出来,窗外,虽然暴雨倾盆,但是天空已经越来越亮,看了一眼时间,早上六点三十,做了这么久,难怪全身酸痛。

  先用热毛巾把全身上下的汗擦掉,然后给换上干净的衬衣和裤子。

  之后测体温,39.2!

  不用想肯定是昨晚淋雨感冒的。

  翻出家里好久没用的感冒药,喂他吃了两颗。

  反正现在这个时间也不可能再睡,就那样坐在他身边照顾。

  搞不懂他为什么一定要赶回来,只是两个星期不见而已,自己在这里买的房子又不会搬走。

  换了三盆水,八点的时候,体温稍微下降了些,于是起身到厨房煲粥。

  病人吃食要清淡,一锅红薯粥,两个清淡的小菜。

  得益于十七岁时跟着时颜做家务练出来的厨艺,味道是不错的。

  刚把粥盛出来,宋荣臻突然摇摇晃晃走进厨房,脸颊潮红,嘴唇惨白。

  陆晚俞放下饭勺,皱眉,“起来做什么,快躺回去。”

  走过去扶站都站不稳的人。

  “身,身体怎么样?”被带回房间,宋荣臻不放心,拉着他问:“没给你清理,会拉肚子,肩膀上的伤——”

  陆晚俞帮他盖好床单,“我自己弄了。”

  这个人在床上总是不知轻重,每次都会在他身上留下伤口。

  起身要到厨房去端粥和菜过来,却被宋荣臻抓住手不放,“别,别走!”

  此时正是台风登陆的时候,门窗在狂风暴雨之中哐当哐当作响。

  陆晚俞没好气的拉开他的手,“外面风雨这么大,我能去哪里,躺好,我去给你拿饭来吃,你不吃,我也要吃!”

  宋荣臻挣扎半天,不得不松手,目光粘在陆晚俞身上。

  陆晚俞用小桌子端了早餐到卧室,看到宋荣臻躺在床上哈巴狗似的望着他,心里升起陌生的柔软感,连带的,口气也缓和了几分,“吃完饭就继续睡,反正台风天,没地方可去。”

  “嗯。”

  粥已经凉得差不错,宋荣臻昨天连夜赶路,回来又做了一场极其消耗体力的运动,早就饥肠辘辘,就着陆晚俞做的小菜稀里哗啦吃了三碗。

  吃完饭,陆晚俞洗好衣服打扫干净家里面,闲下来后到楼下看了看,没有雨水渗进来,回到楼上,躺到宋荣臻身边继续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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