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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倔强的说:“烫的。”

  何清欢也不揭破他:“你哭的一抽一抽的,肚皮不疼啊。”

  “不疼。”少年含着眼泪说。说疼可是很丢人的。

  何清欢摸摸他的头:“别哭了,吃吧。”

  少年梗着脑袋,长大的勇士是不能让人摸头的,不过对方是神使,就算了。

  “你叫什么名字?”

  “安冬。”

  何清欢听了一天的春水,春天,泥巴,石头,小花之类的名字,突然来了这样一个,顿觉耳目一新。

  “谁给你起的这样的名字,真好听。”

  “我阿爹给起的,因为我出生在冬天,不好养活,希望我能平安度过第一个冬天,所以叫安冬。”

  何清欢借着火光看,少年长的还真挺俊朗的,假以时日,必然是个行走的荷尔蒙。

  “你今年多大了?”

  “我度过十四个冬天了。”

  族长和巫医在旁边一个用石碗,一个用石锅,把锅里的羊肉,野菜,呼哧啦一气儿全吃光了。、

  家里就一个石锅,两个石碗,来了神使和少年明显不够用的。

  这还是富裕的家庭呢,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石锅,一家人都在石锅里煮东西吃,肉之类都是烧烤,不会煮汤喝,煮东西都是些生吃很难吃,又没办法烧烤的野菜。

  一家人吃完饭,收拾了石锅石碗,巫医和族长拽过一张破了好几个洞的皮子,铺在地上,盖上掉了毛的皮子,守着火堆,准备睡觉了。

  何清欢拿出睡袋,铺在少年旁边,一家人闲聊。

  原来巫医今年已经42岁了,是族长的阿娘,是部落里年纪最长的人了。

  族长今年也26岁了,在这里已经算是中年人了。

  族长的老婆和孩子在一年冬天都饿死了。

  族长年纪也大了,一直没遇见合适的,就没再想成亲,一直和阿娘生活。

  部落里该成年的勇士还没找上老婆的也有十来个,先紧着年轻人结亲。

  夏天集会的时候,可以用部落里的女孩子去换几个其他部落里的女孩子来。

  可是女孩子只有几个,远远不够。

  何清欢问,除了可以用女孩子换女孩子,用其他的可以换吗?

  族长说可以啊,最好是食物,可是部落里大都自己吃的都不够,哪有多余的?

  何清欢沉默着,他是一个外来人,还没摸清具体情况也没办法给出指导方针,还是多做了解之后,一步一步的来吧。

  帐篷里一片安静,慢慢的睡着了。

  第5章捉野鸡去啦

  捉野鸡去啦

  何清欢在黑夜里睁大眼睛,透过帐篷顶的洞,看到外面的星空,星星又多又亮,美丽极了。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爷爷奶奶,老爸老妈,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家庭群发了一个消息,我很好,你们不用担心。

  没有信号,默默的收了手机。

  想起自己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老妈,老妈对他的教育完全不同于别的家庭。

  完全的放羊,基本上不管,也是两口子工作很忙。

  一有假期就带着他去徒步,登山,野外生存。

  忘了说,老妈是军医。

  曾经上过非洲的战场,所以,养出的孩子别指望会和伪娘沾边,生存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相当的强啊。

  何清欢怀念了一会儿家人,马上就放弃了这种自我惩罚式的自怜。

  自怜自艾的思念,痛苦,悲伤啊,心理医生的婶婶曾经说过,这种小情绪千万要不得,更不能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小情绪放任不管,危害大着呢。

  我怎么这么倒霉,怎么偏偏是我?

  然后抱怨,怨恨,愤怒,仇恨,影响的是自己的心里健康,最后波及到身体健康,让周围的人也跟着你不高兴,陷入一种低气压。

  何必,何必呢?

  还是想想当务之急吧。

  看着周围睡的很香的三个人,默默起身,把瑞士军刀插在裤兜里,红外线望远镜挂在胸前,拿出强光手电斜背在肩上,拽了几根巫医的麻绳,拿了自己的网兜。

  轻手轻脚的出了帐篷。

  夜晚森林里一片宁静,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甜味道,这种富含氧离子的空气,让何清欢大脑无比清醒,感觉运算速度都灵敏了不少呢。

  夜空中可以看到北斗七星,但是现在的勺子形状没有后来的那么弯曲,现在还很平。

  根据北斗七星的弧度,何清欢大约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一万年。

  公元前3000年,埃及已经开始法老的统治了。

  他们进入农耕的时代大约也是自己现在的这个时期、

  经过漫长缓慢的发展才能在公元前3000年的时候,开始文明。

  北斗七星的勺子柄正指向东方,表明现在是春天。

  低头看手上的户外登山手表。

  这是老爸送给他的礼物,日期,照明,闹钟,防水,温度,罗盘,气压,海拔,太阳能充电,经纬度,全功能,大表盘,大字号读数,外观霸气,制造精巧。

  还显示此刻是五月四日晚九点半,海拔456米,东经35625度,北纬1183398度。

  何清欢在脑海中的地图上标出自己的位置,对应后世的地理版图,大概在北温带。

  现在大约是小冰河气候,不像冰川气候那样,地球上的冰盖恨不能覆盖到赤道。

  气候相对温暖一点,适合人类和动物的繁衍发展。

  还好。何清欢安慰自己,他可不想在原始社会来场现实版的《后天》。

  春天的夜晚相当的寒冷,多亏他穿的的登山服是正品可以抵御零下十几度的低温。

  他走出营地,爬上一棵树,先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森林里的动静。.

  因为树木都是自然生长的很少见后世被人类修剪的笔直高纵的树木,都是自由生长的,树干上很多的分枝,这让何清欢很容易就爬上去了。

  森林里的晚上,相对白天安静很多,偶尔又小型的动物,分不清是獴还是狐狸,小小步伐的刺溜刺溜的跑过去。

  没有看到大型的猛兽,大型猛兽在树林里容易失去猎物的踪迹,被树枝所阻挡,所以他们不喜欢在茂密的树林里行动。。

  何清欢往森林深处走去,他的视力很快就适应了有微弱月光的环境。

  走一段之后又爬上树,这样可以安心的观察周边的情况。

  仔细的寻找之后,红外线望远镜在远处发现了一群的红点,安静的爬在树枝上。

  何清欢确立了位置之后,迅速移动到那群动物下面,是鸡,大群的野鸡。

  他准备好网兜,突然开了强光手电,他的手电功率强大,夜间可以照到一公里以外的地方。

  野鸡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本来就夜盲,被强光一照,一个个,真是呆若木鸡。

  何清欢手脚利落的像摘水果一样,把肥美的野鸡,塞进网兜里。、

  很快他的网兜就装满了五六只野鸡。每只都有四五斤。

  考虑他能否背的动的原因,还有夜里不安全,免得被其他生物攻击,所以,他恋恋不舍的又抓了三只捆上脚爪,在手上拎着。

  扛起网兜,甩在后背,拎着三只,何清欢迅速往营地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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