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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作协,奈安还有点紧张,紧紧抱住宋辉的手臂。

  他性格内向,不像宋辉,到哪儿能很快打成一片。

  一路上,不少带着伴侣的雄子向他们礼帽打招呼,奈安学着样子回敬。

  “怪不得宋先生一直没带雌君来过,如果我家也有这样一个可爱的,一定舍不得他抛头露面。”

  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了。

  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雄子,白白胖胖,笑容里带着垂涎。

  “呵。”

  声音从他身旁雌子传出来,雌子容貌冷艳,高高瘦瘦,看得出是他伴侣,不知为何,却与他雄主之间拉开一人多的距离。

  奈安生出点退意,不由得向宋辉身后躲了躲。

  宋辉没理会白胖雄虫,只向那冷艳的雌君微微点头,带奈安走开。

  “刚才那个雄虫,”奈安贴近宋辉,小声道,“让人不舒服。”

  宋辉也不太愿意说他,“那人纯粹借他雌君作家家属名义混进来的,”皱眉,“聚会时说起文学作品就装哑巴,一谈漂亮美人眼睛比谁都亮,家里雌侍都十多个了,真不知道来这是猎艳的,还是干嘛的。”

  当然是猎艳的,奈安心中回答。

  社会上等级分明,上层阶级不屑于中下层为伍,中下层倒是想方设法效仿上一层的生活作风。多侍也算下层仿效的作风之一,尤其是暴发户,钱越多,娶得越多,殊不知这在上层来看十分粗鄙。

  奈安与宋辉以前就在小公寓里讨论过这问题。

  “你说,雄虫在这……普遍么?”奈安突然道。

  “说什么?我没听清。”宋辉侧头,目光似乎真带疑惑。

  奈安抿了下嘴,低声:“猎艳”

  “就我所知——”故意停顿,奈安耳朵竖了起来,宋辉嘴角上翘。

  奈安心都提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宋辉耸肩。

  “你耍我。”奈安忍不住,咬了一下宋辉手臂。

  轻轻的,没敢真用力。

  宋辉笑:“我要真有那一天,绝对瞒不过你的眼睛。”

  奈安细思,摇头,“不可能,我会自欺欺人,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宋辉叹气,抚摸他的头发,“真有那一天,你该怎么办。”

  奈安把头轻轻抵在雄子的肩膀。“我也不知道啊。”

  宋辉笑,“所以啊,不会有那一天。”

  奈安眼眶有点湿。

  这是一个亚雌身不由己的世界,他们只能乞求上苍赐予他最大的福气,运气,才有可能遇到一个贴心的人。

  他只担心,有朝一日,上苍清醒过来,别把这一切又收回去。

  第3章3

  壁炉里熊熊火焰嘶嘶舔舐空气,火星迸起,哔啵声响,通红的火光照亮了围坐在壁炉旁的每一位雌君的脸。

  他们温柔恬静,低语时像一曲柔和的交响乐,他们温柔有礼地讨论皇宫贵族里最流行衣服样式,要如何将指导雌侍服侍得更贴心如意,更有些雌子们的私密话题,比如怎样令石头一样的肌肉变柔软,使腰身更纤细,身材更轻盈。

  奈安坐在窗户底下,一个人吃盘中小点心,在场雌君都是军雌出身,像他这样的亚雌寥寥无几。

  “娶君当娶军”,这是社会上虫族共识。想嫁好人家的雌虫们都会先去战场中混个军衔,过两年由家庭提出申请,退伍嫁人,安心做个合格的雌君,享受雄主其他雌侍的侍奉。

  吃光了点心,奈安又从侍者那儿接过热热的蜂蜜茶。

  瑟瑟寒风张牙舞爪,被窗子无情地阻隔,抵挡不住内心的冷缓缓漫延。

  没人与他说话,他又不好意思凑上前去与人说话,只好抱热茶找机会溜了。

  去往雄子聚会的地方,要往上一层楼。

  途径了大厅,即将在回廊转弯,听见有人说话。

  “又要娶新雌侍?”声音泠泠,切冰断玉,“也是,雄虫嘛,趁有精力就该好好享受。等人老了软了,再娶回来也只能干瞪眼了。”

  “混账!你,你……”气愤的指责。

  “爱娶谁娶谁,我数三个数,再不从我眼前消失,我回去就和父亲说不用寄钱来了。”不慌不忙。

  “……有你的。”

  之前看到的白胖雄虫怒气冲冲地走出来。

  这才知道是夫夫吵架,尴尬。

  为避免更尴尬,他赶紧转身往回走。

  没几步,高高瘦瘦,面容冷艳的雌子端着酒杯款款而来,仪态大方,看不出一点吵架样子。

  他看到奈安,笑了,环住不及他肩膀高的亚雌,“遇上是缘分,走走,陪哥哥我喝两杯。”

  奈安默默叉掉雌虫的“高冷”标签。

  绕过回廊,又是一个厅。

  透过窗,能看到建筑底下是协会种的青绿色冬季树,远处白桦林灰白的枝干高高低低,直指天空,与上方万里青空连成一片,再远,是一架屁股拖长烟的飞机,像一个黑点。

  雌子胳膊肘搭在奈安肩上,傲然道:“视野好吧?告诉你,我的眼光从来没错过。”

  听口气,看姿态,奈安结合多年的饮酒经验,得出结论:雌子喝了不少酒。

  他趴在围栏上叫侍者下面的拿整瓶的酒上来,一手杯,一手酒,一杯接一杯。

  光凭颜色,就可以肯定是好酒。闻味道,也很香。

  雌君聚会上的寡淡齁甜的茶让他的舌头早抗议了。

  恨不得把酒上去夺下来。

  深吸口气,不能和雌子动手,你打不过。更不要和喝醉的雌子动手,不仅打不过,还会被打的很惨。

  雌子越来越上头,嘴巴也大了,又哭又笑,絮絮叨叨地讲故事。

  奈安爱写故事(虽然稿子一篇没中过),也爱听故事。

  雌子家境优渥,雌父经商,雄父行医。他是家里老三,上头还有两个雌虫哥哥,一家人生活美满。

  南北战争爆发,他和两个哥哥应召参了军。身为雌虫,除却繁衍的本能,保卫家园的本能也一定并刻在血液里。

  在战场一待就是六年,正待为下一场战役磨刀霍霍,却收到了要他退伍回家的命令。因为那一天,他的两个哥哥先后死去。雄父唯恐失去最后一个孩子,写长信给他长官,就此断送了他在战场奋战的日子。

  一回家,雄父就将他嫁给一个精挑细选的没落小贵族。

  雌子微醺了,说话也不利落:“小贵族,没钱,还要面子,摆排场。可面子和排场哪一样不要钱?我雄父看中了这点,结婚后每个月寄钱给我。只要雄虫想要钱,必须要经我同意,必须要对我好。雄父啊,可真是想尽了办法,就让我活得舒服点儿。”

  他高高一抬手,杯里的酒都快洒出来:“为这先见之明,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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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那个年代 分卷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