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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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找到两个方方正正的礼品盒,里面躺着两条颜色不同的领带。质地细腻,手感完美,一看就是奢侈品。

  宽度在8左右,正适合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既正经,也不显老气,就像为擎风量身打造。

  叶伦满意非常,两盒都拿上,又锁好门急匆匆往回跑。

  这两条领带,一条宝蓝色,一条藏青色,纯色系,光泽饱满,让人爱不释手。叶伦一边走,一边还在低头看,只觉得都很好,选择困难。

  新闻上总是说,走路的时候要专心,不要玩手机,不要打游戏,更不要看领带,不然一不小心就会撞上什么人。

  叶伦不听劝,结果在进门的时候,“如愿以偿”地一头撞进某人宽厚的胸膛,手上一抖,领带盒果不其然,掉了——

  他还傻着,倒是对方运动神经发达,反应极快,抄手一捞,稳稳接住。

  “这么不小心?”体育生语含无奈。

  叶伦眨了眨眼睛,顺着他的手,到胳膊,到肩膀……一路往上看。这才注意到,就这么会儿功夫,擎风已经飞快地换了一身西装:

  中规中矩的白色衬衫,熨烫得平平整整,纽扣妥妥帖帖地扣好,只因没有系领带,所以空着最上面的两颗,显出几分随性和闲适。

  西装外套和裤子都是深灰色的格纹,大气、稳重,又不失活泼;比海军蓝要沉稳,又不如黑色那么挑场合,用在平面广告中,不深不浅,效果会刚刚好。

  皮带和鞋袜都是最稳妥的亮黑色,皮带扣却十分精致,英伦风格的徽章图案,镀金表面,相当抢眼。

  叶伦之前还在想,以擎风现在的发型,流氓又野性,一身正气浩然的西装,十有八九会被他穿出几分雅痞的气息。

  但等他真换上了,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

  归根结底,还是擎风的气质特别。一个平日里不张扬,不显山露水,低调沉默又温柔大气的男生,换上西装,绝对不会“痞”,只会酷,只会气场爆棚,性感得让人无法直视。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叶伦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呐呐着不会说话。

  擎风看他盯着自己发呆,不知怎么,心情忽然变得很好。

  一改往日的寡言,笑着调侃:“帅吗?”

  帅吗?

  毫无疑问,帅,非常帅!

  叶伦张了张嘴,正准备回答,心里却忽然滑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让他不易察觉地蹙起眉峰:

  这种感觉很矛盾,一方面,他想把擎风捧上天,让全世界惊艳;另一方面,又想套个麻袋,把这个大男生裹起来,藏好,不让学校里的人知道,那个不喜欢刷存在感的体育特长生,其实是个多么耀眼的存在。

  ☆、系领带?我不会。

  “阿伦。”

  话未出口,先被一声招呼打断。

  两人微愣,而后一起回头,看到叶妈妈娉娉婷婷地走过来,道:“人老了不记事,方才有个重要的问题忘了说。”

  叶伦正巴不得有人解围,忙问:“什么问题?”

  “你们这一边,没有摄影师。”叶妈妈无奈,“你坤哥在对面镇场,其他人恰好都有事,想临时找个备用都没人。你看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前段时间来的实习生呢?”叶伦着急,“也不在吗?”

  “不在呢。”叶妈妈摇头,“出外勤去了。”

  “这样啊……”

  叶妈妈交代完,又被人匆匆叫走,就剩两个大男孩儿相对而立,大眼瞪着小眼。

  有人要从旁边过,擎风便往前一步,让出位置来。一回头,距离太近,嘴唇恰好擦过叶伦的发梢,只觉得下巴痒痒的,忍不住伸手挠一挠,边问:“还拍吗?”

  叶伦想了想。

  今天运气不好,整件事情从一开始就不顺利,似乎擎风跟模特这一行没有缘分。但人生本就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点小小的意外和变故,并不应该影响心情。

  就像老妈方才说的,无关山长水短、名利丰收,开心才最重要。

  眉头舒展,叶伦的神情放松下来:“衣服都换好了,不拍两张留作纪念,岂不是很亏啊?”

  “那摄影师呢?”

  叶伦笑起来:“你刚才玩的那台相机,知道是谁的吗?”

  擎风闻言一挑眉,已经猜到了八分:“你有没有什么是不会的?”

  “当然有。”叶伦帅气地打个响指,“造坦克,我不会。”

  擎风之前就觉得,艾米随便抓起一个万把块的单反就往自己怀里塞,心真大。

  现在一想,原来不是“随便一个”,人家挑准了,拿的是叶小少爷专用的。

  怪不得小姐姐满脸都写着:随便玩,玩坏了也不要紧哒。

  ……反正不是她的,当然不要紧了!

  且放下相机不提,先说领带。

  擎风喜欢低调,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藏青色。他不会打,转头找叶伦帮忙。

  叶小少爷眨眨眼睛,表情可无辜了:“我也不会。”

  擎风:“……”那你这么积极!

  叶伦吐吐舌头。

  不会也没事儿,两人都是聪明孩子,当即就掏出手机开始百度。不搜不知道,一搜才发现,简简单单一条领带,打结的方式居然茫茫多。

  擎风是个糙汉子,一看这种东西就头大,指着最简单的平结说:“就这个吧。”

  叶伦拍开他的手,嫌弃道:“不要,跟红领巾似的,好难看。”

  哪……哪里难看了,不是都一样吗?

  知道自己没有审美,擎风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挑来挑去,叶小少爷最后选定了形状最漂亮的温莎结:典型的英式风格、贵族格调,适合商务、酒会等各种场合。

  反正擎风自己是没看出什么区别的,他只瞄见手机屏幕上明晃晃地写着一句话:

  温莎结是常用领带打法中最复杂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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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看不上“最简单”的,也不用挑“最复杂”的吧,中庸一点不好吗?

  而叶伦此时已经满意地点点头:“就这个了!”

  擎风一挑眉——

  既然小少爷这么不讲道理,那他也只好不要脸一把了。

  叶伦边说着,边拆开礼品盒,拿出藏青色的领带,伸手递过来。擎风却不接,只一本正经地道:“我不会。”

  “跟着图解来,很详细的。”

  擎风睁着眼睛说瞎话:“看不懂。”

  叶伦一脸茫然:“哪里看不懂?”

  擎风一脸镇定:“哪里都看不懂。”

  “啊,这样吗……”叶伦眨巴眨巴眼睛。大概是擎风的表情和语气太到位,他愣是没看出什么破绽来,还以为对方是真的不擅长,那就不要勉强,便好脾气地说,“那你拿着手机,我来打吧。”

  ……这么好骗啊。

  擎风在心里轻笑,果然还是只不谙世事的小兔子。

  擎风比叶伦高出半个头,这个身高差是相当和谐的。一者不用弯腰,一者无需踮脚,无论说话还是接吻,距离都刚刚好。

  但为了避免耗时过久,叶小少爷手酸,擎风还是找了一张空桌子,挨着坐上去。紧实的大长腿分开一定角度,踩在地上,放叶伦站在中间,手里捏着领带,绕过他的脖颈,围在衣领下方。

  工作人员都很忙,试衣间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两个人。

  如果有人路过瞄见,一定会发现这个姿势有多么暧昧撩人。擎风倘若有心,伸手一揽就能圈住叶伦的腰身,用力拉近十公分,一张嘴,隔着薄薄恤碰到的,就是印象中粉红的嫩点。

  反而是当事人自己心无旁骛,没有这个自觉。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孩儿凑在一起,比起旖旎,更多的还是滑稽。

  “手机拿好了,不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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