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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千多年,他过得太苦了,从出生便背负着整个皇族的希望,背负着整个天下、苍生万民的生死安危,甚至于被他这个曾经他最喜欢的大哥算计……他那么辛苦,那么努力,以一颗赤诚纯善之心待人,到头来得到了什么?

  突如其来的,魔尊扬起手,狠狠甩了自己两个耳光,那声音大的,差点吓掉了姜坻手里快吃完的小半个饭团。

  吃过粢米饭团的人都知道,包的馅料越多,吃到最后便越是有种难以取舍的艰难,因为饭团越来越小,里面的馅料便很难再包得住,必须要非常小心地捏着,才能勉强让饭团把里面的馅料包住,咬的时候也要很小心才不会弄破露陷,因此,被姜垣吓了一跳,差点捏碎饭团的姜坻忍不住怒了。

  他好不容易,用尽了毕生的耐力,才强忍着把仅剩的一片熏肉留到了最后,为了搭配熏肉的口感,还特意留了半截油条,结果还没吃到嘴里呢,精心包裹的最后一截饭团就被他亲手捏碎了。

  简直忍不住要哭出来了!

  “你疯了啊?好端端的打自己干嘛?”云霄也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姜垣面色涨红地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竟然意外的有点萌。

  他想说自己后悔了,过去的一千年,他爱得太过自私,一厢情愿地将他以为最好的东西强行加诸在姜坻身上,殊不知,姜坻想要的,从来就不是强悍的实力,也不是他虚构出来的,近乎完美的千亩梨花。他想要的,不过是如今这般,岁月静好,一个粢米饭团,一杯简单质朴的咸豆浆,如此简单,却是前世的姜坻想都不敢去想的。

  给自己的两个耳光,是他对自己曾经的自私而忏悔,也是他彻底放手的一个决断。

  放手吧,他这样告诉自己,这样的姜坻,比他能够安排的所有美好的未来,还要快乐一万倍,他有什么理由不放手呢?

  眷恋地看了姜坻一眼,姜垣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

  “他、他就这么走了?”白芎半截油条还塞在嘴巴里,微微张开嘴,看着有点懵。

  姜垣这家伙,不是宁死也不肯放弃姜坻吗?哪怕每隔一个月就要来主动给姜坻吸取魔气,宁可自己修为大减,也不肯放手吗?

  他今天这是吃错药了?

  姜坻楞楞地看着姜垣跟个蛇精病似的,先是甩了自己俩耳光,又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呆了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微微低下头,手里还剩下的饭团,却是怎么都吃不进去了。

  白芎略一思索,便立刻明白了姜垣方才那一连串操作的真正含义了。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玩意儿,自私得容不下第三个人,也是世间最宽容的,宽容到,只要你能够快乐,我便甘愿放手。

  过去的一千年里,姜垣像一个固执而又疯狂的变态,死死抓着他和姜坻之间一丝一毫的可能,固执的不肯放手,却让姜坻压抑得连清醒都不敢清醒,只能一日日的跟个活死人似的,躺在姜垣精心为他打造的幻境里,消磨着岁月。

  而现在,或许,姜垣终于明白了,姜坻真正想要的,究竟是怎样一种生活了。

  这样也好,有时候,结束,或许是另一个新的开始呢?

  看着一边始终低着头,不敢让人看到自己脸上表情的姜坻,白老师笑了笑,或许,姜坻对于姜垣,也并非毫无可能的吧?

  不过,让三人黑线的是,他们以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桑陵秘境的姜垣,其实并没有离开,他只是离开了白芎和云霄隐居的山谷,在外围找了一处背阴的所在,随意找了个山洞,在那里住下了。

  他知道姜坻心里很抵触自己,现在还不想看到自己,没关系,他不会去打扰他,就这么隔着一座山,听一听他的笑声也是极好的。

  白芎有些无奈,却没办法真的出言赶他离开,更何况,现如今在桑陵秘境,魔物和魔气,已经再不是从前那般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了。

  贩卖魔气,甚至成为了一种比较紧俏的买卖。

  事情是酱紫的——

  一开始,云霄只是想帮帮白草他们,因为修炼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心魔的侵扰,云霄又不愿意离开大哥太久,便告诉白草他们,自己有办法可以替他们消除心魔,不过要他们自己来山谷找他,云大公子沉迷于陪伴大哥,不太乐意出门。

  后来事情慢慢传开了,其他部落有正在修炼的误染心魔,也会过来找云霄帮忙,大家都很自觉,知道这种事情人家不可能白白帮你,每次都会带一些云霄需要的东西,有时候是他们种植的各种粮食蔬菜瓜果,有时候是处理好的猎物,甚至于还有带着各种调味料、鲜活的鱼虾过来的,五花八门的,原本冷清的山谷,差点被堆成了一个大型杂货铺。

  不过这样也有好处,云霄现在已经很少需要出门捕猎打渔、换取米粮盐巴了,出去捕猎的唯一目的,就是大哥嘴馋想吃些新鲜猎物了。

  有时候忙不过来,云霄还会邀请姜坻一起帮忙,反正他们两个都是需要依靠吸取魔气来修炼的魔物,谁吸不是吸啊?这方面云霄还是很大方的,只要姜坻不和他抢大哥,其他事情他是不会太斤斤计较的。

  妖物们一开始还有些疑虑,等到去过山谷的妖回来,修炼之中再也没有被心魔搅扰之后,所有妖都激动了,只可惜山谷限行,人家云霄说了,不能打扰白芎大人参悟天地之道,所以每个月只有初一十五两日,每日可接待十二名妖族前来解除心魔。

  名额不算少,可整个妖族加起来有多少人啊?每个月24个名额也忒少!妖物们再也顾不得质疑云霄和姜坻是不是传说中的魔物了,名额你不要?那太好了!终于又少了一个竞争者!

  妖物们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他们好的,哪怕是和魔物做交易呢,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反正他们又不要和魔物生活在一起,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云霄需要他们拿来交换的物品,而他们,需要借助云霄的力量消除可怕的心魔。

  于是,令三界闻风丧胆的心魔,就这样变成了一种可以买卖交换的物品,上古呼风唤雨的大魔头们要是知道的话,大概会哭晕在魔界吧?

  白芎一开始还不太明白,云霄为什么要这般“故意”将自己可能是魔物的消息散播出去,直到天青带着天狐部落的谢礼过来,他才明白,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他们家小黑,已经成长到足够用自己的心机去算计他人了。

  “云霄做得很对。”天青是这样评价的,“白芎,你要认清楚一点,今时今日的你,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欺凌的孤儿了,你的实力,你在这片大陆的威望,足以让你得到所有妖族的敬重与崇拜,哪怕,你的伴侣是一头魔物。”

  “更何况,云霄的存在,并不曾对妖族造成什么威胁,反倒让他们免除了被心魔桎梏乃至堕入魔道的危险。”

  “换句话说,妖物都是自私的,他们宁可看着云霄堕入魔道,吸取他们的心魔修炼,也不肯自己堕入魔道,牺牲云霄一妖,成全了整个妖族,现在,云霄在这片大陆的人气,快要比你还高了呢。”

  留下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天青带着白芎亲手为他做的熏火腿和剁椒辣酱离开了。

  年少时的一腔爱慕,终于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淡,最终成为他珍藏在记忆中的,足够一辈子慢慢回忆的最美好的记忆,妖物寿命漫长,能够遇到的人和事,也比凡人更多,可是,天青总觉得,他这一生,能够遇到白芎,曾经爱过这样一个人,便是上苍对他最大的眷顾了。

  如今翻过好几座山,跑来多嘴说这么几句,无非是,不想让这个人,哪怕有一分一秒的,被恐惧的阴影笼罩罢了。妖族人多嘴杂,说没有人质疑过云霄和白芎的用心,谁信啊?

  不过,他如今的实力,也足够摁住那些不安分的妖罢了。

  天青是不会骗他的,白芎深信这一点,所以,云霄因为昔日情敌的话,逃过一劫,免于被大哥惩罚。不过,人气比大哥还高是什么鬼?

  总觉得这句不算什么好话。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不算正面人物的魔物,云霄对阴谋的直觉还是很敏锐的。

  很快,他就知道天青口中“人气比大哥还高”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了。

  就在有陶部落的少族长,抱着溺水而亡的独生爱子在山谷外长跪不起,请求云霄将他的爱子变成魔物的那一瞬间,云霄突然就明白了天青这只死狐狸的险恶用心。

  怪不得呢,他有这么好心会不远千里跑来给自己解围?

  只可恨他没有听懂他话中深意,早知道连夜带大哥搬家算了!

  这帮该死的无知的妖!

  还真以为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都能变成魔物了?

  他们魔物也是需要有天赋啊!!!

  第114章

  有陶部落的少族长,严格来说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族长了,原先的老族长因为身体原因无法修炼,日渐老迈,现在族中大多数事务都交由这位少族长代为处理了。

  过去的三十多年,孔曦一直是顺风顺水,出生在实力不俗的土豪部落,从小衣食无忧,又是令人艳羡的下一任族长,迎娶的伴侣也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妹子,简直就是行走的人生赢家。

  然而,这一切,终止于幼崽的溺亡。

  孔曦和伴侣成婚数年,只有一只幼崽,担心爱子夭折,孔曦甚至迟迟不敢给幼崽起名字,只是以他的出生地为名,取了个乳名叫做阿藤,阿藤长得乖巧可爱,天赋奇佳,族人们都说他长大了必然会是比他的父亲更有实力的少族长。

  然而,或许是连上天也嫉妒他这一路的顺风顺水,一次极其偶然的属于幼崽们的戏水,让阿藤不慎溺水,等到孔曦和族人顺着溪流找到阿藤的时候,小小的幼崽,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身。

  孔曦几乎要疯了,伴侣抱着爱子的尸身不肯让人带走下葬,混乱中,也不知道是谁提了一句:白芎大人的伴侣,不是传闻中是一头魔物吗?既然阿藤已经死了,何不让他以魔物的身份重新活过来?

  哪怕变成了魔物,也依然是他们的孩子啊!

  一言惊醒梦中人。

  孔曦和伴侣对视一眼,这一刻,族长的责任,身为妖族的荣耀,全部被打落尘埃,只要他们的阿藤能继续活在这世间,无论是妖还是魔,他们都认了!

  可是,该如何去求那位大人呢?

  虽然有陶部落之前和那位白芎大人曾经有过一些交情,可毕竟双方都没有用心去维护过这段交情,白芎大人如今的身份也再不似从前了,他实力强大,是妖族迄今为止第一个得到天道功德嘉奖的妖,更是因为每三个月一次的全服开课,成为让整个妖族甘愿拜服的老师。

  和人族“天地君亲师”的排序不同,在妖族,天道之下便是老师,连至亲都要往后排,更别提妖王了,对了,他们现在还不曾选出一位真正的妖王,所以,目前来看,白芎大人在妖族的地位,也就仅次于天道了。

  孔曦只是思索了片刻,就立刻做出了自己的决定,他带着伴侣,抱着死去爱子的尸身,以他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白芎和云霄隐居的山谷,没有到初一十五进谷的日子,他们不敢擅入,只能跪在外面,一遍遍地喊着。

  还没引来云霄的注意,倒是顺利把住在山谷外面的魔尊姜垣给招来了。

  甭管是谁,只要能帮他们进入山谷代为通报就行了!孔曦夫妇跟抓住救命稻草似的,跪在姜垣面前把自己所求之事快速说了一遍。

  姜垣一开始还有些不耐烦,一听到这两个是来给云霄添堵了,眼珠一转,立刻和颜悦色起来,出手将孔曦夫妇扶起来,让他们抱着孩子跟自己进谷去,不过,孔曦夫妇到底还残留着一丝理智,不敢擅自打扰白芎和云霄,跟着姜垣进去之后,便跪倒在山洞外面一百米开外,这是礼数,也是妖族对于同类地盘意识的尊重。

  “我看那崽子神魂未散,倒是可以炼化为魔物的。”姜垣面带笑容地蛊惑道。

  他早就看云霄这只小黑鸡不爽了!

  凭什么啊?大家都是魔,云霄就能日日陪着心爱之人,他就只能跟个偷窥狂似的躲在山谷外面,支棱起耳朵,希望从空气中捕捉到一丝姜坻的笑声以解相思之情?

  母胎单身一千多年,心爱之人求而不得,魔尊姜垣现在看到任何恋爱狗都想烧死,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统统烧死!

  怀着这样不可告人的强烈嫉妒,魔尊试图蛊惑云霄广收门徒,他也是做过大佬的,知道门徒多了是个什么下场,累成狗都不足以形容大佬们的苦逼,属下在外面闯祸了,他这个大佬要跟着背锅;属下之间因为利益、派系各种争斗,作为大佬必须从中调和……总之,做了大佬,有了门徒之后,就意味着生活从此再无宁日了。

  所以,几百年前,厌倦了日理万机的痛苦,魔尊大人毫不犹疑地解散了帮派,独身一魔简直浑身轻松有木有?

  不做大哥好多年,这一刻,魔尊大人迫切希望把他最讨厌的人拉下水。敢在本尊面前秀恩爱?烧不死你,也要累死你丫的!

  云霄很没有尊老意识地瞪了他一眼,自然明白这老东西肚子里肯定憋着坏水,挖了个坑等着他往下跳呢。

  只是,看了一眼形容狼狈地跪在地上的孔曦夫妇,不知为何,云霄突然就想起了上辈子的自己,那时候的自己,也是这般狼狈地祈求着上天能放过大哥,只要大哥能活下去,让他做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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