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会儿可能我眼光突然高了起来,在学校里竟然没找到什么入得了眼的。
也是,打飞机的时候想的都是贝克汉姆,胃口当然不一样了。
就这么晃荡到大二上学期,我还是没能好好谈一场恋爱。
这挺可惜的,那个时候我对面铺的那个哥们儿都跟他女朋友开过房了。
我是有点急,可这事儿急不得。
过去两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感情经历的经历让我明白,我找不到好男人,得好男人来找我。
为了能让好男人找到我,我活得更风生水起了。
校外“活动”一个不少,校内活动也都参加。
没成想竟然还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学姐学妹都挺喜欢我。
只是真可惜,我看着姑娘们就是没有爱情的冲动,大家还是做姐妹比较合适。
我那时候的心态跟现在显然是不一样的,整颗心都打开着,就等着一个人大摇大摆走进来。
有时候回忆起那段时光,觉得当时的自己可悲又可敬,关于爱情,当初的我知之甚少,可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永远幸福。
大二那年的初夏,我认识了方白林,然后开始了我们长达十年的感情纠葛。
是的各位,非常不好意思,我故事里占大头的这个人终于出现了。
那年我刚好20,一脚迈进二字打头的世界,觉得新鲜刺激,有种终于成为了大人的错觉。
后来在走过了那么多路之后才明白,是否成为大人跟年龄无关。
说回方白林吧。
我们的遇见,还他妈的真有点儿意思。
那年眼看着就要到夏天了,要热不热的时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周一晚上,我从学校跑出来,到后海的酒吧喝酒。
这片儿我太熟了,我这个人其实念旧,熟悉一个地方就不愿意换地儿。
那间酒吧现在都已经没有了,前阵子我去后海的时候发现变成了炸酱面,味道还成,勉强凑合。
那天我吹着风,喝着酒,看着窗户外头的人。
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抱着吉他唱歌,跑调,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死了的那谁,还有他那个兄弟以及没火起来的乐队。
我从酒吧出去,手里还拿着酒瓶。
周一晚上这边没多少人,我就蹲在唱歌那哥们儿对面,唱得真够难听的,可我听得津津有味。
有个跟我岁数差不多大的男生蹲到我旁边,手里也拿着一样的酒,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帅哥。
他跟我碰杯,我们一人喝了一口。
他问我:“这什么歌?”
“《上帝保佑》。”我说。
他又问:“原唱谁啊?”
“窦唯。”
他了然,喝口酒笑着说:“王菲前夫。”
我特烦别人这么说,对他的好感立刻就没了。
我站起来想走,他也站起来。
我进了附近一家音像店。
他也跟着进来了。
现在这音像店也早就没了,其实从那时候开始就看得出生意惨淡。
我一边喝酒一边在货架上找,终于找到了窦唯那张专辑。
上面都落灰磨损了,被老板藏在了最角落里。
这专辑真是有年头了,我家里有一张,有时候都舍不得听。
我拿着它,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个跟着我的人。
我冲他挑挑下巴,他过来,我把专辑放到了他手里。
“窦唯就是窦唯,这歌儿没那么难听。”我往外走,“刚才那人,没一个字儿在调上。”
出门的时候竟然下雨了。
那年的第一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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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人生真的像游戏一样可以存档重来的话,我会选择那天晚上不走进那家音像店,不找到那张专辑,不把它丢给方白林。
但一切都不能重来,后悔也没用。
那天我从音像店出来,准备继续去喝酒。
谁知没走出几步,听见那家店开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门口一直听完。
当时我有预感,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开了封的出来,问我:“听得过瘾吗?”
永远过不了瘾。
但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究竟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那年我20岁。
人在20岁的时候总想做点儿惊天动地的事来,就算惊动不了天地,惊动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在宾馆里,我们什么都没做,衣服都没脱,毕竟醉成那样,哪儿干得动啊。
以前总看影视剧里扯淡说酒后乱性,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回事,对我来说,喝得真烂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来。
再者说,喝成那样到了宾馆,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觉,谁他妈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东西。
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儿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后方白林跟我说他做了那事儿是因为喝醉了,我当时就笑了。
多年后的事情暂时不说,我们得从头捋着时间线来。
醉酒之后头疼,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个地儿。
怎么说呢,人真的是一种很容易鬼迷心窍的动物,而人类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窍,还容易精虫上脑。
醉酒的时候我硬不起来,但酒醒之后我能。
我当时看着在我旁边闭着眼睛揉太阳穴的方白林,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那天早上我们俩做了,做/爱,还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枕头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种上了年头的宾馆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我们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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