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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同倒吸一口冷气,趁那个躺在草地上的白痴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想要用另外一只手拿刀,可是下一刻,又是熟悉的剧痛,他的双手双腿全部失了力气,宛如被人挑断了手筋和脚筋,他如自由落体般直直地砸到了白痴身上。

  白痴吃痛地哇哇叫了出来,他不开心地爬起来,倒在他身上的张建同也随之滚落在草地上,像个毛毛虫一样全身扭动着。

  白痴对着张建同一阵乱骂,他口齿不清,骂的话也含糊极了,骂完张建同,这个白痴感觉还不解气,正巧他很想上厕所,于是他脱了裤子,对着张建同的脸撒了一泡尿。

  张建同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浓黄色的液体混着骚味对他倾泻而下,他张开嘴巴想要痛骂喝止这一切,可以一股无形的力量扼住了他的咽喉,张建同发不出一点声音,他张开的嘴巴反而尝到了腥臭的尿液。

  冲天的怒火几乎要将张建同的理智燃烧殆尽,他双目欲眦,额角青筋蹦起,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温热的液体淋在他的脸上。

  张建同疯狂扭头,白痴看到他这副样子傻笑着拍手鼓掌,并且对准张建同的脸撒尿。

  等尿完后,白痴摸了摸肚子,感觉到便意,于是他咧开了满嘴的大黄牙,对着张建同的脸扎了个马步。

  ……

  姬清默默关上了窗户,对着怀里的白地灵犬沉声道:“作为一只可爱的灵犬,你不能随地大小便,知道吗?”

  白地灵犬无辜地汪了一声。

  第120章我们的世界

  姬清抱着白地灵犬回到了和悦阁,他把白地灵犬放回了小窝里,然后推开门和姬良驹一起去练功房。

  练功房里的灵气会比寻常的地方更浓郁一些,姬清所在的这个位面灵气匮乏,空气中几乎没有灵气的存在,所有的灵气都源于灵山之上,所以这里的宗门都是建在灵山之上。

  一座灵山有好几条灵脉,每条灵脉上有好多的灵眼,练功房的位置就是在灵眼之上。

  姬清盘腿坐在白玉莲花上,摆出五心朝天的姿势,开始吐纳灵气起来,他本来就是仙灵根,再加上自己这么多年的修行经验,姬清的修炼进度和坐火箭一样唰唰唰往上涨。

  花了二十分钟练完别人不吃不喝一天才会有的进度后,姬清伸了个懒腰,问系统道:“我想要去周修瑾的世界,是只能通过衣柜吗?”

  系统道:“是的。”

  衣柜上有设定好的空间之力,无法随意改变。

  “啊,这什么破规定,我总不能把衣柜搬到练功房里……咦,也不是不可以哦。”姬清眨巴眨巴眼睛,“我想要把衣柜搬过来,也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呀。”

  系统:“……”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姬清想做就做,他推开门对着姬良驹道:“去把我房间的紫檀木衣柜搬过来,我要看着衣柜才能专心练功。”

  姬良驹:“???”

  姬清挥了挥胖乎乎的小手,催促道:“快去搬呀!”

  于是过了一会儿,青色的练功房里出现了格格不入的衣柜。姬清把房门关上,兴高采烈地钻进衣柜里,空间之力将他带到另外一个世界,姬清推开门,进到了周修瑾的房间。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了,周修瑾还没有回来。姬清看着窗户就想起了张建同,他踩着小板凳站在窗前,推开了窗户,看到了草地上若隐若现的张建同,他躺的地方是杂草丛生的角落,一般人经过泥路并不会特地往那里看,再加上杂草长得茂盛,张建同又不能说话不能求助,所以过了四个多小时了,依然没有人发现他。

  现在太阳很大,杂草里面的小虫子很多,估计苍蝇之类的小虫子都会爬到张建同的身上。

  姬清被自己脑补的画面恶心到了,他把小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一样,干净利落地把窗户关紧。

  “系统,你知道张建同是怎么欺负周修瑾的吗?”姬清问道。

  “人物资料没有显示这么多,我只知道张建同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家暴男。”系统回答。

  “家暴?他欺负周修瑾的妈妈了?”姬清皱起眉头。

  “是的,他时常打骂颜虹玉,颜虹玉被打进了三次医院。”系统看着数据老老实实回答。

  姬清不开心地哼了一声,小脸皱成一团,他喜欢周修瑾,所以爱屋及乌,也对颜虹玉抱有好感。“真是便宜那个人渣了,等明天他洗干净了,我再去收拾他。”

  上个被大佬记恨上的人坟头草都已经两米高了,系统害怕地抱住自己。

  “颜虹玉在哪里?她之前都被打进医院了,伤势一定很严重,正好我身上还有一瓶灵清膏,我去给她上药。”姬清拿出自己的小药瓶,准备去关爱弱小。

  “她在山上养兔子。”系统报了坐标,姬清翻出了以前获得的一样道具,叫做“寒酸的隐形衣”,这个道具一直被姬清认为是个废品,因为隐形衣只有一米三长,以前姬清穿上它,遮住的是上半身。

  大白天看到两条腿在你面前晃,那效果绝对不是隐形,而是惊悚好么。

  然而现在,姬清冷静地看了一眼拖到地上的衣摆,对自己道,我会长高的。

  于是一米二的姬清小盆友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啦。

  周修瑾所在的这个村子是靠山而居,四周有着连绵不绝的青山,姬清听着系统的指挥,迈着小短腿爬山路,因为这里是低级位面,根本没有灵气,姬清连疾风决都施展不出来。

  姬清在这个世界的能力是有很大的限制,因为上个世界他的能力解封得太过彻底,导致他现在要解封能力也只能解封一点点。

  这一点能力可以用来对付张建同,却不适用于赶路。

  爬了一会儿山路的姬清两眼呆滞,他再次翻出自己尘封已久的道具屋,找了一个鸡肋道具,“一点也不快的筋斗云”,顾名思义,这是一个移动速度很慢的飞行道具,慢到堪比成年男子走路的速度。

  但成年男子走路的速度可比现在的姬小盆友快多了,姬清爬上筋斗云,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瘫在云上。筋斗云慢悠悠地飞行着,姬清也舒舒服服地闭眼,听着系统放的歌,不自觉地睡了过去。

  ……

  颜虹玉在山上喂兔子,她的脸上苍白,全身是汗,把饲料喂好后,颜虹玉眼前一黑,就脱力般瘫软在地。

  她一个人倒在肮脏的地面上,没有一点爬起来的力气,腹部也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疼痛,颜虹玉颤抖着伸出手,捂住她微微鼓起的肚子,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她想着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这个还没有出世的孩子,她以后要怎么才能撑起这个家呢?她一个人要养一个成年男人,要养一个七岁的孩子,还要养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生活的压力化为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她的胸口上,压到她几乎喘不过起来。她不想生孩子,她不想怀那个男人的孩子,可是她又想生下这个孩子,生了这个孩子后,张建同会不会愿意出去找工作?会不会不再经常打骂她了?

  她好累啊……她真的好累,她感觉自己爬不起来了,可是她要爬起来,她的修瑾还那么小,是读书的年纪,她要给他吃,给他穿,供他上学,把他教成一个好孩子。

  不需要学习有多好,不需要以后赚大钱,可是绝对不能去做小偷小摸的事情,绝对不能变成一个流氓,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既然有手有脚的,就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就像上一次她被张建同打进医院,她的姐姐就和她说,虹玉啊,你要坚持住,你还有修瑾,你要是不行了,修瑾该怎么办啊。

  上一次为什么会被张建同打呢?她突然有些想不起来了。

  哦,她想起来了,是那个男人和邻居的大嫂偷情,被她发现了。她那天帮张建同脱衣服,看到他的脖子上有口红印,红红的口红印,当时她的脑子就是一片空白。

  她嫁过来两年了,这两年穷的根本就没有化妆品,连一支口红也没有。她本来就没有什么积蓄,在厂里打工攒了一万,她现在住的是张建同家的老房子,当时她嫁过来的时候,房子破得不能看,她出了两千把房子重新修了一下。

  后来她又给了张建同七千,让他买挖土机,那个男人开了不到半个月,就背着她把挖土机卖了,还拿着卖了的钱出去吃喝嫖赌。

  她身上没有一点积蓄,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要用一点微薄的工资养活三个人。其实这种日子苦着苦着也就苦惯了,她从小到大,就没有过一天的好日子。

  她四岁就没了妈妈,她的妈妈是喝农药自杀的。女人是不是总是命苦?她不知道。

  她的妈妈长的丑,她的爸爸是村里方圆十里的美男子,妈妈能干、勤快还会去外面做生意,爸爸是个穷小子,于是他娶了妈妈。

  娶了之后又嫌弃老婆丑,无论他的妻子做什么事情,他都看不顺眼,于是丑妻就想,我生一个孩子就好了。她生了三个女孩,第三个女孩就是颜虹玉。

  颜虹玉出生时,男人一看还是一个女儿,气得把刚出生的婴儿直接摔到石子地上,女人差点晕过去,她从床上爬下来,抱住孩子哭。

  女人在哭自己可怜的女儿,也在哭自己的命,她想,是不是生完儿子就好了?于是女人继续忍着,她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她高兴极了,她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到头了,可是现实却扇了她一个巴掌。

  她的男人还是动不动就打她骂她。她终于明白这一切和生男生女没有关系,在一天正午,女人下地种完庄稼,看着手边那瓶农药,看得入神,如果人生来就是为了受苦,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她死了。

  颜虹玉那时才四岁,她的大姐嫁了人,二姐被一户好人家领去做童养媳,她的弟弟受到爸爸的宠爱,唯独她,没有娘,爹不爱。

  她很小的时候就要给全家人做饭洗衣服,她的爸爸小气得要死,把所有好吃的东西都给了儿子,一分钱也不肯给女儿。

  所以她要自己养活自己,他们家养了一群小鸡,她每天出去放鸡仔,有一天,邻居家的一只小鸡仔混到她家的鸡仔里去了,她不知道,把那个鸡仔也关到了鸡圈里去。

  颜虹玉把鸡赶回鸡圈后,就扛着洗衣盆去河边洗衣服,她才八岁,人就那么一点点大,洗衣盆看着就可以把她压垮,那个时候是初冬,河水很冰,她的手上都是冻疮,一碰冰水就是钻心的疼,可是她还是要去洗衣服。

  喝得醉醺醺的爸爸回到了家,邻居上门和男人说,你家怎么把我的小鸡仔偷去了。男人道了歉,又觉得面上无光,他随手拿了一个粗大的洗衣棒,提着洗衣棒准备教训女儿。

  女孩的背影那么瘦弱,可是男人挥棒时没有一点心疼怜爱,他把少女一棒打进了冰冷的河水中。

  颜虹玉小时候过得太苦了,她的爸爸不肯给钱,所以她就一年到头吃咸菜,家里煮了粥,米是舀给爸爸和弟弟的,她只能喝着掺着石子的米汤。有时候攒了一点钱,她买了一小包的白糖,把白糖倒一点放在米汤里喝,她就可以开心一整天。

  最让她开心的一次,是她的爸爸有一次喝酒回来给了她一个肉包子。她舍不得吃完,就吃了一半,把另外一半放在床头,结果晚上老鼠上床,啃完了包子,还把她的耳朵给咬了。

  就是因为在这个家过得太苦,所以她拼命想要逃出去,可是她才十八岁,可以跑到哪里去呢?她没有上过学,认识的几个都是一个男孩子教她的。那个男孩是他们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那个男孩喜欢她,她也喜欢那个男孩,可是她家穷,男孩的家人不让她去见那个男孩。

  她脸皮薄,也就和那个男孩断了联系。再后来她遇到另外一个村的男孩,那个男孩喜欢她,说要娶她,一辈子都会对她好。

  颜虹玉的样子像她的爸爸,长得很好看,那个男孩对她说,他们家马上就要盖新房子了,她嫁过去就可以住上三层的新房子,她想想,三层的新房子啊,多气派啊,于是她就那么傻傻地嫁了过去。

  嫁过去才知道,那个男孩都是骗她的,他们家很穷,欠了一屁股债,才盖了两层的小房子。穷到什么地步呢?她怀修瑾的那段时间,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是一盒鸡蛋,她没舍得吃,把鸡蛋放起来了,过了几天想要去吃鸡蛋时,才发现鸡蛋被她男人的大哥偷偷吃完了,一颗也没有给她剩下。

  后来生下修瑾,她又发现她的男人是个病秧子,生病花了好多的钱,债越来越多。他们甚至没有钱给修瑾上学,她想她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于是她和那个男人离婚,带着修瑾去城镇打工。

  再后来就碰到了张建同这个人渣。也许这就是命,她的命不好,被打被骂就忍忍吧,她已经离过一次婚,要是再离第二次,她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骂她是个坏女人,是个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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