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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早饭,余春来抱着自家猫大王,开始清点这几天收到的礼金,不方便保存的就赶紧用掉,方便保存的都放到仓库里去,马上就要入冬了,赶在入冬之前,他们还要去编仓山一趟,烧些木炭运回来存着备用。

  不看不知道,一看,余春来简直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他本以为大荒山的妖兽过日子粗糙,能来贺喜就不错了,贺礼什么的,带一两只猎物意思意思就行了。

  可没想到,这些看起来糙的妖兽们,竟然都是隐形的土豪!

  看看他收到的贺礼——

  拳头那么大的金疙瘩,脑袋那么大的玉石原石,历年积攒下来的珍贵皮毛,外面千金难求的大荒山特产的药材……甚至还有几十张数额不等的银票!

  “这些是哪里来的?”

  “大荒山每年都有很多偷偷进山冒险的猎妖修士,胆敢跑到妖兽们的巢穴去偷幼崽,遇到幼崽的爹娘,基本上就没有活着出来的,这些银票,估计就是从那些猎妖修士身上搜出来的。”

  好吧,他差点忘了,大荒山虽然物产贫瘠,但妖兽们还可以抢劫啊,这可是暴利行业来着。

  于是,原本抱着“亏本办酒席”的心态举办婚礼的妖王夫夫,无意中趁着婚礼大肆敛财,小小发了一笔,真是太让人意外了。

  不过,有钱也好,正好,一些原本准备了拿来越冬的物资,办了一场婚礼后就所剩无几了,正好可以让大黄猫带着妖兽去青狐城重新采买。

  中午,大家吃了一顿团圆饭,余春来请黄皮上座,姨母没来,黄皮叔就是他唯一的长辈了,成亲后,给长辈敬茶也是必须的,黄皮仿佛也早有准备,喝了茶,给夫夫俩包了一个99块金币的大红包,带着余春来给他准备的过冬的衣服被褥和各种肉脯零食之类的,重新回去给白芷守墓去了。

  余春来收拾了一下,带着给小妖们准备的喜糖,准备出发去编仓山,一来去看看小妖们在那边过的好不好,二来送喜糖过去,第三嘛,当然是趁着冬天来临之前,抓紧烧一批木炭出来。

  当然了,还要趁着烧炭的时候,好好考察一番小妖和驻扎在那边的大妖们的修行情况,顺便将新的法诀传授一下,甭管有没有用吧,余春来觉得,多读书,不管对人还是对妖,都是好的。

  这一次,无需多说,妖王殿下和一众属下自然是一起跟着了。

  原本大家对于自家大王娶个不能生崽子、连打架都不会的半妖还有些不理解,甚至觉得余春来一点都配不上自家大王,给大王当侍妾都高攀了他。

  可是,在被余春来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成功洗脑之后,再品尝了喜宴上那些闻所未闻的喜糖和美食之后,所有妖兽都觉得,自家大王一定是上辈子积攒了什么不得了的功德,这才娶到了这么好的一个妖后!

  狐族族长是最气愤的一个,简直恨不得把大腿都给拍青了。

  别误会,他们可没觉得放跑了妖王殿下这个金龟婿有多懊悔,妖王殿下再厉害,对于狐族来说也不算什么,事实上,狐族在凡间比猫妖一族还吃得开,雌性狐妖在凡间还是很受欢迎的,连皇家都有狐族的妃子,还特意划出了一个青狐城作为狐族的封地,可见狐族暗中的势力如何了,他们这一支之所以留在大荒山,也不过是为了保护世代相传的万妖之地罢了,毕竟,谁没个死呢?生前再牛逼,死后也要入土为安啊。

  族长真正懊恼的,其实是低估了余春来这个半妖的价值。

  “早知道这位妖后如此能干,当初就应该聘到咱们狐族啊,必定能在凡间成就一方大业的,况且,听说妖后的亲姨母还是摄政王的宠妃?”狐族族长越想越心塞,回去就把自己给气病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大荒山婚姻市场的抢手货,余春来在编仓山下给妖王殿下抓了几尾肥鱼,这才带着众妖上山去。

  如今的编仓山,因为没有凡人踏足,简直成了各种野物的天堂,大片的荆条下,野鸡、鹌鹑等在其中筑巢,即将入冬,这些野鸟大多抛弃了孵蛋时候的巢穴,开始往石缝、地洞里钻,预备过冬。

  驻守在这里的大妖们,已经开始砍伐荆条了,砍下来也没有卖,因为翼族听说了这件事情,花了一笔钱,将这里所产出的荆条全部包圆了,受到余春来的启发,翼族也准备自己盖房子了,而这种透气性极佳、轻便好闻的荆条,无疑是他们最喜欢的建筑材料。

  和其他妖族不一样,翼族可不敢用泥巴搭建巢穴,不然刚出生的雏鸟非得啃一嘴泥巴不可!雏鸟们需要经常打磨鸟喙,用这种荆条再好不过了,而且荆条富含粗纤维,吃一些也有利于消化,翼族族长已经决定了,如果合适的话,以后这座山的荆条都由他们承包了,反正,买下整座山的荆条也不过几百两银子,这对于擅长空袭、捕猎能力发达的翼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余大哥!你来啦!”一个正在抓鸡的小妖眼尖地看到了余春来一行,顿时丢下正在四散逃命的肥鸡一溜烟跑过来,小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健康极了。

  “给,吃糖!”余春来笑眯眯地从兜里掏出一把喜糖塞给他。

  第93章成亲鱼3

  “这里的气温比大荒山高多了。”出门的时候还穿着夹袄,等到了编仓山脚下,众妖就已经脱了夹袄,只穿着里面的一层棉布衫子了。

  眼前这小妖估计是火气重,现在还穿着夏天的长裤,上半身套着短袖衫子,头上还戴着一顶软荆条编织的帽子呢。

  “你怎么一个妖在这里抓鸡?其他妖呢?”

  “不是我一个,大家都在抓鸡呢,冬天快到了,大家新搭了两个窝棚,要把山里的鸡都赶到窝棚里去养起来,不然就要冻死了。”小妖头头是道地解释道。

  “你们养的鸡,很多吗?”

  “是啊!加上最近孵出来的小鸡,已经有,唔,1280只啦!”

  “怎么会这么多?”余春来诧异道,当时他买来的小鸡崽子,加在一起也不到一百只啊,这才大半年时间,怎么竟有什么多了?

  “嘿嘿~”小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大脑袋,“我们自己养的鸡,是没有生那么多幼崽啦,不过后来,我们把山里捡来的野鸡蛋也放在母鸡的窝里,孵出来好多小鸡,然后就越来越多啦。”

  这群可怕的幼崽,竟然已经无师自通地想到了“借鸡生蛋”这一招,余春来无语半晌,看着小妖一脸求表扬的表情,余春来迅速转换成一脸欣喜的表情,又从兜里掏出来一大把喜糖,塞到那小妖身后的背篓里,伸出手的时候,却不小心被背篓里面的一个倒刺给刮伤了手,他皮肤本来就属于偏嫩的,这下子伤口看起来就更明显了。

  妖王殿下原本躲在余春来怀里假寐来着,闻到血腥味,立刻从暖呼呼的怀里跳出来,变成人形,一脸阴沉地看着那手足无措的小妖,巨大的威压,差点让这小东西瞬间炸毛。

  “干什么啊?你别吓他,是我自己不小心伤到的。”余春来一把拉住夜湛,“再说了,就这么点小划伤,擦点药就好了。”

  妖王殿下没有说话,却小心捧起余春来受伤的那只手,将手背凑到嘴边,慢慢舔干净上面的血渍,神奇的,随着那带着小小倒刺的舌头慢慢滑过伤口,原本还有些刺痛的划伤,竟然一点也不疼了,也不再流血了。

  即便如此,夜湛还是掏出了余春来兜里的手帕,将受伤的这只手给牢牢包裹了起来。表情之严肃,看的余春来差点以为自己不是被刺条划伤,而是被穷凶极恶的土匪砍了一刀似得。

  “余,余大哥,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呜呜呜~”那小妖半晌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背篓弄伤了对他们最好的余春来,顿时伤心的哭了起来,本来想扑过来看看余春来的伤势,可是,妖王殿下站在余春来身边,谁敢去啊?

  “别哭啊,这不怪你,是我自己不小心,不过,”余春来走过去,将小妖背上的背篓拿过来,发现那背篓就是用山上的刺条编织的,十分粗糙,上面的毛刺,一不小心就能把手划伤,再捞起小妖的一双手一看,果然上面还残留着几道细小的被划伤的伤痕。

  余春来顿时心疼的不行,他让这些小妖住到编仓山来,本来就想让他们过得好一些,现在看来,好像还是吃了不少苦啊。

  “不是给你们配发了一些麻布吗?怎么不用麻布做布兜呢?”余春来真的有点生气了,这些幼崽再怎么早熟懂事,也还是个孩子,让他们在这里自给自足,本来他就已经觉得很对不起他们了,现在看来,他还是关心的不够,难道那些采买来的麻布都被那些大妖贪污了?

  这很有可能啊,大荒山向来是个喜欢欺负弱小的地方啊。

  “那些麻布……”小妖听到余春来问麻布的事情,顿时手足无措地僵在当场。

  “那些麻布还有棉布,我跟送东西的人说好了的,按照成年妖每个妖十二尺棉布、八尺麻布的标准,幼崽们每个妖八尺棉布、六尺麻布的标准置办冬衣,还另外准备了些麻布给你们日常用,按理说足够了啊,怎么,你们都没分到?”

  “不是不是!”那小妖急的直摇头,“棉布和麻布都有的,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就是不给你们幼崽用?”

  “不是的!是我们自己没舍得用!”那小妖跺了跺脚,咬牙道,“我们想买一套做木工的工具,可是大家都没有钱,就决定把余大哥你送我们的棉布和麻布拿到山下去卖了换工具。”

  “做木工的工具?你们要那个做什么?”

  “做养蜂的蜂桶啊。”那小妖破罐子破摔地把他们所有幼崽的打算说了出来,“我们听说山下的蜂农们养蜂,都是用那种木头的蜂桶,听说这样冬天就可以把蜜蜂挪到屋子里,蜜蜂就不会冻死啦。”

  “那你们冬天的衣服怎么办?”

  “嘿嘿~编仓山有很多野兔呢,我们抓了野兔,兔子肉拿来吃,兔皮都收起来啦,到时候可以拿来做衣服,里面穿棉布的衫子,外面套上一层兔皮大衣服就很暖和啦。”

  仿佛是担心余春来不高兴,小妖又急忙补充道:“余大哥,我们不冷,真的!以前冬天没饭吃的时候,大家连裹在身上的兽皮都吃光了,钻到枯草堆里也很暖和啊,现在我们有新房子住,还有火炕,每天肚子都吃的饱饱的,能穿上兔皮大衣就已经很好啦,那些棉布那么贵,以后你别买啦。”

  “小小年纪这么啰嗦!”余春来笑骂了一声,搂过小妖,吸了吸鼻子,蹲下来理了理小妖乱蓬蓬的头发,“那些棉布和麻布不要卖了,都拿来做衣服吧,不是我买的,是别人送给我的,用不完烂了也是浪费,你们就帮我个忙,早点用完吧,做木工活的工具也别省钱去买了,过两天我让人送两套过来,余大哥现在有钱了,往后我们都不必过苦日子了。”

  “走吧,我们带了好多好吃的,去把大家都叫回来,今天吃大餐!”余春来笑着将小妖抱起来,后面的妖王殿下看了看,发觉余春来怀里已经没有空余的位置了,不甘心地变成了小猫崽子,大喇喇地蹲在余老板的肩膀上,和他怀里的小妖面面相觑。

  晚上,余春来用带来的肉和菜,做了一大锅乱炖,又用红糖做了小妖们最喜欢吃的拔丝水果,吃饱喝足,这才将小妖们都叫过来,挨个伸出手,给他们清洗伤口、消毒上药,一个个的用布条包扎好,这才面色严肃地坐下来。

  “还记得我送你们来的时候说了什么吗?”

  “我让你们安心住在这里,不要想太多,好好照顾自己,遇到困难就去找我。你们说说,你们哪一条做到了?”

  “我,我们在这里住的很安心啊。”

  “也,也没想太多。”

  “每天都在照顾自己啊,而且这里比大荒山好多了,有林子,有好多猎物都吃不完,还有用不完的山泉,还有鱼虾,简直和仙界一样!”

  “对啊,根本没有困难嘛~好多大荒山的大妖都没我们过得好呢,龙哥说,就是山下皇族后宫里的妖,都没咱们过得好!”

  “对啊对啊,余大哥你不要总是担心我们啦,我们在这里过得很好,真的!你看我们都长胖了!”

  余春来被吵得头昏脑涨,摆摆手,挨个又拉过来看了看,发觉小妖们果然是长胖了,原本跟枯草一样的头发,因为这里水土丰润,渐渐变得乌黑顺滑,脸上也没有了菜色,变得白皙红润,身上原本的皮包骨,也渐渐的摸到了一层软软的肉肉,终于满意地点点头——

  “吃饱穿暖最要紧,什么都不要省着,从今天开始直到开春,每过三天给大家炖一次鸡汤,兔皮大衣要穿,不过,里面的棉布衣衫和夹袄也要做。”

  “至于养蜂的木桶,你们就别自己做了,回头我让人下山去,找木匠订一批过来,顺便再采买一批米面带回来,快下雪了,你们没事尽量少出门,也别自己偷偷下山,万一遇到猎妖修士就不好了。”

  说罢,看到小妖们一脸沮丧的样子,余春来笑着摇摇头:“你们是不是觉得冬天就这样闲着没事做很无聊啊?”

  “是啊是啊!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定会胖成球的!”

  幼崽就是要胖成球才可爱啊~~余春来内心雀跃了一番,想象着以后自己养了满山肉嘟嘟的幼崽,随便走到哪里都能抱起来摸一把,简直不能更萌!

  不过,看样子,大荒山的幼崽都以“精瘦强壮”为美,并不萌胖团子,余春来遗憾了一下,终于拗不过幼崽们期盼的小眼神,咳嗽一声——

  “既然大家都不想闲着,那我就给大家找点事情做吧。”

  “明天大家一起帮忙,把山里放养的鸡都抓回来养在鸡舍里,然后大家就跟我一起学习做新式的包袱。”

  这也是余春来刚才路上想到的,这里的人都习惯用各种材质的背篓,结实是结实,可对于幼崽们来说,那么大一个背篓,装了东西就太重了,一个小孩子整天背这么重的东西,万一长不高怎么办?

  因此,他想试试用这个时空的粗麻布和棉布,做一些轻便的背包和斜挎包,一来背着不勒人,二来,他想看看这东西能不能卖到大荒山去,毕竟,家里有幼崽的,就算自己舍不得用,给孩子买个小书包应该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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