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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七……版本七他也不记得了。

  总之传言五花八门、异彩纷呈,各个版本之间自相矛盾,甚至南辕北辙,但孟谟深信这世界上没有空穴来风之事,就算是传言,肯定也是有一定真实性的。只是传言实在是太多了,着实把他搞得晕头转向,昨天晚上窝在副驾也没睡太踏实,就胡乱想了想,勉强梳理了一个山寨版的“真相”——

  敖钦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结果恋人不知所踪,他一面寻找一面又按捺不住寂寞想和人相亲结果一不小心把姑娘吓跑了,只好找了个妖孽的男人,没想到这个男人不但飞快抛弃了他,还嫌弃他硬不起来,大大伤害了他的男性自尊,从此他就对这个款的产生了心理障碍,为了弥补被伤害的男性自尊,于是就大把撒钱包/养了三十个不同款的小妖精,一晚上日……

  不对啊,都硬不起来了还怎么日?

  孟谟想了一个晚上半个上午都没想明白,一直到刚才助理小卫说起,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敖钦不是日人的那个,而是被日的那个啊。

  金秋九月,天气已经不像夏天那么闷热了,天湛蓝湛蓝的,阳光金灿灿,秋风带着一丝凉爽拂过脸颊,吹起他额前的碎发,孟谟享受地微微眯着眼睛,沿着街边法桐下的人行道慢慢走,一边走一边脑补敖钦顶着一张帅气的冰山脸被人一把推倒在床上,日得嘤嘤嘤哭唧唧,满脸都是泪水的模样……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么想来,敖钦也挺可怜的,被日完之后肯定会有心理障碍,说不定根本就没有那三十个小妖精……孟谟回想了一下,好像每次他提到这个敖钦的脸色都不太好?真的是他误会敖钦了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等下回去还是跟他道个歉吧。

  可是——他都已经说了两次了,敖钦为什么一次也不解释啊?

  孟谟左右想不明白,干脆不想了。

  这一条街靠近一个中学,路两旁卖吃的很多,什么蛋糕店啦,油酥饼店啦,风味小吃店啦,兰州拉面店啦,福建千里香馄饨店啦……快到中午吃饭的点儿了,整条街弥漫着诱人的香味儿,孟谟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子,又摸了摸口袋里的一百块钱,想了想,还是没舍得买。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一面四处乱瞄,期望能撞见极其罕见的白日噩梦,一面往选秀宿舍走去——他打算趁着敖钦顾不上搭理他这段时间,回宿舍把行李拿出来。

  其实他也没什么行李,就几件换洗的衣服,可是万一他回去得不及时,被打扫卫生的阿姨丢出去……眼下他也买不起。

  可是刚走到宿舍楼底下,就撞见卢方圆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往外走,一张棱角分明的大方脸拉得老长。

  孟谟眨了眨眼睛——他昨天虽然没有参加比赛,可是队友们的微信群嘀嘀嘀响了一晚上,卢方圆明明第三个就晋级了呀,怎么这会儿拉着行李往外走?

  卢方圆显然也看到了他,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着地面唾了一口:“呸!卖屁股的贱货!你会得到报应的!”

  孟谟眉头一蹙。

  他虽然长得很包子,但是脾气一点儿也不包子,只是作为一只神兽,某个无关紧要的人类在背后说他两句,搞点儿小动作,他也懒得计较,可这不代表有人对他进行兽格侮辱他也得乖乖受着,他目光淡淡从他脸上扫过:“你说什么?”

  “我就说了!”卢方圆气哼哼地瞪了他一眼,“怎么?不服?自己当了□□就不要怕人……”他话没说完就一脚踩空,向前扑倒,“扑通”一声摔了个狗啃泥。

  孟谟:“……”

  得,威胁别人得到报应的人,自己先得到报应了。

  卢方圆摔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地从地上爬起来,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概是感觉有点儿丢人,所以也没再纠缠,气鼓鼓地转身走了。

  孟谟看着他的背影,微微皱了下眉,他依稀觉得卢方圆眉目之间的黑气又重了不少——不会真的被衰神附体了吧?

  他坐电梯上楼,回到住了一个多月的宿舍。

  他们选手的宿舍都是两人住一个小套房,一人一间小卧室,共用一个小客厅和洗手间。孟谟回来的时候,宿舍里空荡荡的,室友路绛并没有在。

  孟谟回到卧室,恋恋不舍地摸了摸软绵绵的床和被子,叹了口气拉开衣柜,把里面挂着的几件地摊货恤牛仔裤和卫衣收起来,放进一个小行李袋里,最后去洗手间拿了牙刷牙杯,走的时候瞥见架子上没吃完的半袋。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来,把剩下的半袋挤到嘴里吃了。

  虽然难吃得要命,可是毕竟是路绛的心意,就这么丢掉总归不太好,但是……味道实在是太奇怪了,他吃得整张白皙俏丽的脸蛋儿都皱在了一起,眼泪都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

  真的太难吃了啊,人类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个?因为对皮肤好就这么折磨自己吗?

  刚吃完,室友路绛就回来了,看到他一副愁眉苦脸、眼泪摇摇欲坠的样子,上来抱了抱他,安慰道:“哎小谟,别伤心了,俗话说得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以你的资质和粉丝号召力,这两天应该就会有经纪公司联系你了,到时候给他来一个红破全宇宙,狠狠打他们的脸!”

  路绛是个rp歌手,家庭条件很好,性格开朗大方,人长得也很帅气,是那种特别招人喜欢的阳光大男孩儿。孟谟刚来人间不久,很多事情都一知半解,怕自己闹出笑话,话很少,碰到不确定的事情就微微一笑,显得有点儿不是那么好相处。但路绛仍然待他很热情,晚上叫外卖的时候会替他多叫一份,还送过他导师签名的恤,典藏版的叫周边的版小人钥匙链,还有……试用装的。

  “嗯嗯嗯,”孟谟被难吃到眼泪汪汪、心神不属,他伸手抹掉了眼泪,笑道,“我不伤心呀。”

  本来他就不想参加这个选秀比赛,只是想拿这个当跳板签约梦幻娱乐,淘汰了就淘汰了,无所谓,但是梦幻娱乐……他是签的。

  再说敖总已经松了口,从昨晚的“别想了,不可能”,到刚才的“再说吧”——再说吧就是还有商量的余地啊,说不定他再努力一下就能签约了呢。

  这么一想……还是很有希望的。

  路绛看到孟谟又哭又笑的,还以为他在强颜欢笑,想到原本是约好了一起冲进前三的,结果孟谟半途被导演叫过去,莫名其妙就“生病”退赛了,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就想着要岔开话题:“哎,跟你分享个八卦。就那个卢针尖,他被淘汰了。听执行导演说这是敖总的意思。让他成天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你不知道执行导演说这话时候他的表情有多逗……太爽歪歪了!”

  孟谟:“……”

  怪不得卢方圆会拖着行李箱往外走。

  不过……敖总?怎么又是敖总?敖总不是只看他这个款的不顺眼吗?可是卢方圆长得浓眉大眼的,不管怎么看都和妖孽好看沾不上边儿啊?

  是不是他们做总裁的事儿都这么多啊?

  今天这个不顺眼,明天那个不顺眼,干脆把眼睛挖了好了,那就再也不会不顺眼了。

  孟谟一面腹诽,一面暗中翻了个白眼。

  这时候他听到路绛说:“这个敖总人还不错啊。歪打正着替你出了一口气,太解恨了,让他嘴贱!”

  孟谟:“……”

  可是淘汰他的也是敖总啊。

  路绛口才很好,说起话来嘴皮子相当利索,再加上事发当时他就在后台,所以把当时的场景还原得惟妙惟肖,包括卢方圆在后台bb了什么,包括门口的脚步声和人影,包括后来执行导演进来通知的时候卢方圆的表情,事无巨细,全都说给孟谟听了。

  “执行导演说敖总淘汰他的原因是人品不好,”路绛最后总结道,“说得太对了,他就是人品不好。”

  孟谟:“……”

  敖钦竟然是因为他才淘汰的卢方圆?这么说他刚才错怪敖钦了?

  可是……像这样因为一两句话就随随便便淘汰选手,也太轻率了吧,还是说他们总裁都是这样霸气侧漏、我行我素?

  他还是觉得敖钦这个行为有点儿幼稚。

  但是……敖钦看他不顺眼还这么维护他,着实让他有点儿意外,心窝里像埋了一块小火炭,暖融融的。

  自从父母离去之后,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维护他呢。

  这么一想,好像敖钦也不是那么特别讨人厌?

  收拾好之后,孟谟拿了行李出来,和队友们一一拥抱告别,走回梦幻娱乐的路上实在没忍住进了一家蛋糕店。

  于是敖钦晚上九点终于忙完,来到地下车库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小妖精和早上一样,坐在副驾上,双手捧着一个椭圆形的什么东西,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啃得超香,腮帮子鼓囊囊的,看起来像一只偷食的小仓鼠。

  真的好萌啊……

  萌个屁!

  那个椭圆形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点心,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糖霜和面包糠,沾得他嘴唇上、腮帮子上到处都是……车里也掉得到处都是。

  敖钦有点儿小洁癖,很是受不了他这个样子,忍不住皱了皱眉:“吃的什么?这么多渣!”

  “呀,”小妖精看到他,水汪汪的眸子一下子亮了起来,笑靥如花地推开车门,热情地打招呼,“敖总,忙完下班啦?我在吃龙蛋,嘿嘿嘿,其实就是糯米团子,外面裹了一层……店主说这叫面包糠。唔,不知道真的龙蛋是什么味道的,应该也蛮好吃的哈哈哈!”

  他说着还舔了下嘴角,一脸神往。

  敖钦:“……”

  他抿了抿薄唇,从车前的置物格里抽出一张纸巾,怼在他脸上:“赶紧擦擦,看你那一脸面包渣……像什么样子?!”

  第6章抓小偷

  孟谟在糕点店逛了半天,这个也好看,那个也想吃,小蛋糕小点心个个都精致漂亮,散发着诱人的甜香味儿,只可惜都是那么小那么轻的一小块,又贵得惊人,就算把一百块全花光都不够他塞牙缝的。

  只有这个龙蛋又沉又瓷实。

  十块钱一个,孟谟想了想,买了两个。

  第一个他“嗷呜”一口就吞下去了,第二个他舍不得吃了,小口小口珍惜地啃着,啃得沾了一嘴糖霜和面包渣都不知道,被敖钦嫌弃地怼了一脸纸巾,这才对着车窗照了照,看到自己沾了一脸面包糠的样子,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拿着纸巾噗啦噗啦一通扫,把脸上身上的面包糠和糖霜全扫到了车里。

  敖钦:“……”

  小邋遢鬼。

  不对啊……小邋遢鬼为什么又在他车里?

  他皱着眉合上副驾的车门,又拉开,又合上……怪了,他是怎么进去的?难道他今天早上被小妖精弄得晕头转向,竟然忘了锁车?

  “放心啦,车没坏,”孟谟笑眯眯地从车前置物台上拈起一根铁丝,“刚才我看见有个人鬼鬼祟祟拿了根铁丝捅进一辆车门锁里,勾了一下,车门就开了。我就捡了根铁丝试了一下,果然好用哈哈哈!”

  敖钦:“……”

  他这台备用车是前些年刚开始创业的时候买的,很便宜,防盗系数不高,也没装防盗器,有经验的小偷用铁丝是能打开的,可是也没到随便捡根铁丝一捅就开的地步吧?

  该说他人太聪明,还是很有做小偷的潜质?

  或者他还应该感谢小妖精心地善良,没有将他的车开走了之?

  孟谟看他似乎不太高兴,偷偷瞄了他一眼:“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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