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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信哈哈一笑,大手一挥浑不在意,“让他们尽管来,揍得到我,我给他们升官!”

  沈歌瞧韶信那嘚瑟样,心里想着还得尽早把给将士们娶妻这事落实下去,不然到时真让人失望也不成。

  沈歌这头操透了心,将士们越发肯定二爷就是在想着给他们物色媳妇,一时往沈歌身旁晃悠的人多了不少。许多人都抱着混个面熟,让沈歌看见他们俊挺身姿的目的而来。

  能多见几面就见几面,说不得到时二爷看好了人选就想起他们来了呢?这种时候可不能落后。

  一时沈歌身边仿佛围满开屏的雄孔雀,大多还都是黑壮魁梧的那种。

  沈歌的人缘在短期内得到极大的改善,原先还有叫他沈状元的,这一下全都统一改成二爷,听着亲近不少。

  他要去赴任,拿到的文书资料不多,一路走来,早便看完了,其余书籍也看得七七八八。

  无聊之下,沈歌特地捡起先前的老本行,每天写一段话本。

  在他的诸多作品中,众人最喜爱的当属灵异话本,篇幅短,刺激性强,劳累一日之后听完便去睡别提多舒坦。哪怕不少人晚上听完这些故事连尿都不敢去撒,每天讲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人围在一起,嚷嚷着要听新的。

  沈歌笔杆子还行,不过说书的能力不大成,说书的另有其人。

  每晚篝火点起来,就有人在大营中央绘声绘色地说这些,除有正务如巡逻的将士之外都可去听。

  这日,营地内又在说书,沈歌的亲兵董小伍撩开帐子,“二爷,伙头兄弟给您送鸡汤来了。”

  “咦,哪来的鸡汤?”沈歌抬起头来,有些疑惑。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想搭个营都困难重重,哪里会有鸡?

  正在沈歌问的当头,伙头兵已进来,他憨厚一笑,“回二爷,是野鸡,傍晚运气好,刚巧捉到一大一小两只笨鸡,我寻思着这点肉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

  “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

  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

  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

  “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

  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

  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

  “去岁要紧急得多,我们没带兵,一行人紧赶慢赶骑马跑过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马,总算赶到。”

  沈歌的心吊了起来,“而后呢?”

  “我们赶到之时洋夷还挺嚣张,派过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条裤衩赶回来,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飞光将手放在膝盖上,带着一点漫不经心,“我带了两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岛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杀了,剩下两成逃到外头去,我便没再管。”

  沈歌并未见过打仗,不过仅凭荀飞光这一番短短的话,他也能想象出当日的状况,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带杀气的模样。

  “他们原先不是挺嚣张么?怎么会败得那么快?”

  “先前的两广总督懦弱无能罢了,实际上他们远渡而来,不足为虑。”

  “这么说来人应当不多?”

  “不多,也就三五百。”

  沈歌听后不由再次感慨军械装备的重要性,三五百人而已,顶多算一伙大些的流匪,然而这伙流匪兵强马壮,竟敢公然跟一个大朝叫板争地盘。

  这么一个大朝,被他们夹着北面蛮人一逼,就逼得这个地方的最高统治者焦头烂额。哪怕这个地方实际上并未伤筋动骨,统治者也受了好一番惊吓。

  上头的皇帝都受到惊扰,本地百姓更不必说,对这伙洋夷基本闻之色变。

  若是硬打,倒也不是完全打不过这伙洋夷,只不过他们习惯打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百姓不堪其扰。

  “不知是否能拿到他们的制船技术,若是如此,别的不说,就是出海贸易的挣回来的银两就足够令人心动。”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出海,到海外去与别的国家交易?”

  这个时空中,本国并无出海远航之人,上一个人乃秦朝的徐福,后来历史拐弯之唐以后的国家,皇帝们似乎对海外再无兴趣。

  第70章巡抚

  南关府,也叫广关府,乃大燕最南端的一个大府。

  南关府三面临海,说是大陆,不如半岛。这里头一年四季都挺暖和,本地人也挺热情,可惜久传本地有瘴气毒莽等物,中原人谈之色变,就算做生意,也极少人会过来这头。

  久而久之,南关穷且落后,许多人把这视若南蛮。

  行军到南关府后,沈歌非常明显得觉察到天气变得暖和湿润,一路走着,原比先前路段要舒适。

  “还有约莫三日,便能抵达南关,我们可好好休整几日。”

  沈歌看过不少游记,南关是南关府最大的城,也是南关府的中心。

  前朝末期有好长一段时日,这里极为繁华,无论来自海外的洋夷,还是从北边来的百姓,大伙集聚在南关城里,过了很长一段繁华日子。

  不过当时到底混乱,这边虽繁华,但底下隐藏的血腥之事不少,势力也盘根错节。

  本朝初立之时,祖皇帝特带兵过来,血战半月,将这边混杂在一起的七八股势力一起平了,创下而今太平光景。

  自那以后,南关府便穷了下来。

  好在这地方穷归穷,先前阔过,路修得极好,不算难走。

  荀飞光带着三千清凌卫,加快脚步赶了两日,在第三日下午南关城落城门之前赶到。

  南关府的巡抚熊和宜早收到探子回报的消息,一早就带着人在城外等着迎接。

  巡抚乃二品大员,荀飞光乃超品国公,又手握大军,有权有势,熊和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敢怠慢。

  “国公!”熊和宜笑容满面,远远站在城门外朝荀飞光作揖,“国公与诸将士远道而来,辛苦了,下官已备好宴席为您接风洗尘。”

  荀飞光回了个半礼,“叨扰。熊大人有心了。先安顿将士再说罢。”

  熊和宜笑道:“南关军军营已为诸位将士准备好了饭食被褥,诸位将士今晚便请在军中歇息一晚。”

  清凌卫人数众多,城内无法安置,要借宿到南关城的军营中去,荀飞光和沈歌也要过去那头。

  熊和宜一看,忙吩咐讲宴席设在那头。

  荀飞光去岁刚来过这边,熊和宜对他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当晚并未安排歌舞等表演,连酒都没多准备,而是扎扎实实吃了一顿好饭,吃完饭他也没多打扰,很快便告辞回南关城去了。

  南关军这头特地给清凌卫空出一块干净的营地出来,双方离得近,却又隔开了些,互不干扰,清凌卫住在这里极为方便。

  说到底,清凌卫乃荀飞光私军,熊和宜肯做这样的安排,实在要承他的情分。

  沈歌他们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清凌卫照常训练。荀飞光接到熊和宜的帖子,与沈歌过去赴宴。

  这次熊和宜设宴的地点在他府上,沈歌与荀飞光骑马进城,后头跟着五十名精神昂扬的清凌卫。

  沈歌这次赴宴着实见识了一番,夜明珠,珊瑚树,鲛人灯,种种繁华精致自不消多提。

  “这鲛人灯的灯油果真取自鲛人么?”

  “世上哪有什么鲛人,不过是鱼油罢了。”荀飞光低声给他解释,“这灯油来自一种远洋鱼,灯点起来,油会发出幽幽的香气,实际上光并不算亮,许多人爱拿它当熏香用。”

  “我说闻着总有股极淡的香味,原来是这个。”

  怪不得大中午的也点灯,沈歌恍然大悟,这股香味淡归淡,不过很好闻,经久不散,颇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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