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夏神色有异,老妪也了悟自个儿对着这怕是与李先硕有故的人说人家的俗名忒不地道,忙赔了不是,“哎,这些许年,乡里乡亲的都这么叫他,小公子莫见怪啊!”
“无碍,谁能没几个俗名呢。”沈夏装模作样不以为意。
实则内心是一串体刷屏:震惊,天命之子未来新朝开国皇帝原名居然叫李二狗!!!简直是震撼帝王他后世万代!
当然了,这份快乐不论是陆鸦还是面前的大娘都理解不了。
这边厢两人就未来新朝开国皇帝的俗名一番讨论,那边厢正扛着锄头下地种田的李先硕,抡起锄头才开始锄地,一个乡民跌跌撞撞朝他跑来,“二狗子!你还在这儿挖什么地啊,有个顶漂亮的公子哥儿来寻你了!你还不去看看!”
“寻我?”李先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自问自己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哪里来的什么亲朋好友寻他的。
迷迷怔怔被人一路带到了李大娘家里,乍一见着堂上坐着的沈夏,整个人就愣怔得说不出话了。
但见其人身着一袭白衣纤尘不染,微风吹动鬓边几缕发丝飞扬,独坐一处自成一景,端的是艳若桃李人比花娇,哪怕瞧得出是男子,未免也太过精致撩人心魄。
这人难不成是仙人下凡的?
旁人也不稀奇李先硕这番呆傻模样,实在是他们也没好到哪儿去。
噗嗤一声笑出了声,沈夏这一笑,拉回了李先硕的神智。
不待对方发问,沈夏率先开口道:“硕儿,别来无恙。”
语调轻佻妖娆,本来稳住了心神的李先硕又被对方一句话给绕得失了魂儿。
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胡乱应了些什么,竟让对方以他的亲娘舅自居跟他回到了自个儿四面漏风的茅屋之中落脚。
“这哪里是能住人的。”陆鸦打量了一番,一点也不给李先硕留脸面,打量着对方的住处满脸的嫌弃意味,他家主人岂能受这种委屈。
沈夏睨了陆鸦一眼,复又望向呆呆傻傻的李先硕问道:“硕儿如今所谋何职?”
“啊?”没料到仙人一般的沈夏突然问上了自己,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应答。
谋何职?
他不就是个种地的?
但他下意识不想这么回答,说不上来为什么,李先硕就是不想让面前这人看扁自己。
究竟是为何不想,他说不上来。
哪怕对方胡诌是他舅舅,他都不曾拆穿,听闻对方要与自己同住,也没有拒绝。
实在是这人太过美好了!
凡人能有幸与仙人亲近,便是三生修来的福气了。
但他居然不满足于此,还妄想与仙人朝夕相处,着实是胆大包天。
可……
可他就是想胆大包天一回!
“硕儿莫要见外,我与你生母确是姐弟……”说着,沈夏伸出手指挑开了面前人的腰带。
没了腰带束缚,仅着一件粗布麻衣的李先硕就这般敞亮了胸膛,虽然瞧上去对方的身量略显单薄,但是剥开了遮挡的衣物,裸露出的身形竟颇为紧实健硕。
本来只是想校对一番系统给天命之子落下的标记,但一时没有刹住动作将对方筋骨练实的好体魄通通收入眼中,甚至他还作死将视线往下挪移了几分——牛逼!满分!
如果是以前的沈夏看到了男人的鲜活肉|体恐怕只想自戳双目,但如今的沈夏岿然不动的同时居然能情不自禁开始默默给同性的身材打分……
将自己的失态归功于人设卡的影响,同时为自己日渐基佬化的样态倍感心情复杂。
被仙人看了自己糙实的身躯,李先硕不禁面色微红,“你……你这是……”结结巴巴,话也说不清了。
“缄默。”继续自己的动作,沈夏抬眸,喝止了对方。
如此,李先硕真不动不言语,任由沈夏继续手上的逡巡探索——气氛逐渐暧昧,偏生始作俑者毫无自觉,而被动承受者毫无反驳的立场,只得任由对方上下其手被撩拨得宛如在悬崖之上踩钢丝,稍不留神便会落入崖底炽热的岩浆之中将自己焚烧殆尽。
随着对方的举动,陌生的情愫在心间滋生疯长,虽不知道是为何,李先硕莫名觉得羞窘。
理智临近崩溃,就在李先硕快要控制不住暴露出那些陌生欲念之时,沈夏终于翻找到了系统落下的记号。
摸着对方肚脐右下方的一枚火焰胎记,沈夏从怀里掏出了事先备好的玉佩,上边的图文跟李先硕的胎记一模一样,“我爹娘辞世之时曾将自身携带的一对法器送与我跟你母亲一人一个……如今这枚胎记出现在你的身上,看样子这法器已经暗合到你身上了。”说着这话,沈夏摧动手里边的玉佩,李先硕腹部的胎记也绽放出了赤红光芒。
他是玩家,当然知道怎么催动天命之子的标记,玉佩只不过是一个托辞。
李先硕呆呆地望着沈夏,贫农的身份局限了他的眼界,完全理解不了如今的事态发展和走向。
沈夏先是将法器收了起来,而后毫无顾忌地释放出了一条雪白毛茸茸的狐狸尾巴,“硕儿你莫要怕我,我名唤鸢语,跟你的母亲莺凝一样都是狐妖,我们爹娘死得早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多年前她孤身离开说要与她的凡人相公一道过活,谁曾想凡人知晓了她狐妖的身份竟暗害了她,等到我赶到的时候,你母亲已然丢了性命,就连将将出生的你也不知所踪,但你母亲临死前曾说,她将爹娘赠予她的法器封存在你身体里边,可为你抵挡一次致命伤保你性命无虞……”
说到此处,沈夏面色有些愧疚,“说起来也是我的错,若我当初多加规劝阿姐,你们母子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凄凉境地,若我当初再争气些早日化形,也不至于让硕儿流落凡间活活吃了这么些年的苦。”
沈夏在这边自说自话,李先硕却是越听越震撼——这人,当真是他的亲娘舅?!
“这……不能怪你的。”李先硕呆愣愣道。
“硕儿不与我计较便好。”说着这句话,沈夏言语之中满是欣慰,而后抬起头来,打量着面前长相略显平凡的少年,略带腼腆颇为期许道:“硕儿,你能叫我声舅舅么?”沈夏熟练地飙起了演技。
“舅舅。”毫无阻却,李先硕就承认了这人跟自己的关系。
可承认的那一刻,内心却莫名涌上一股失落之感。
为何失落,他不知晓。
就这样,沈夏顺利认下了一个便宜外甥。
在一旁目睹一切的陆鸦从始至终都十分沉默。
他不知道他主人的话里边几分真几分假,可……总归那胎记做不了假。
难不成主人真有一个姐姐,而面前这个傻子真就是主人的外甥?
还没等陆鸦弄明白一切的始末,沈夏便招呼着他去往屋外干脆果决对他下了逐客令,“陆鸦,我估摸着要跟我外甥叙叙旧,你这边……”
“我明白的,主人。”不等沈夏说完,陆鸦就十分“善解人意”地自动离场了。
要是不提对方离开时故作狼狈的落寞身影,这小乌鸦还真是一个对大哥言听计从的优质小弟。
如此,此间独留下沈夏孤身一人在涿县落户,与李先硕过起了二人世界。
说是二人世界不妥当……
该是,甥舅日常?
可惜,沈夏并没有当人家舅舅的节操和自觉。
不提每日上演的不避讳美人出浴,便是以物资短缺容不得那么多计较同时也以舍不得外甥打地铺为由每晚拉着李先硕同塌而眠,就让血气方刚的李先硕好一番纠结磋磨。
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因为沈夏打算拿这个可怜的天命之子做个实验小白鼠罢了。
他真就不信这个副本只有一个攻略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经纪人:别瞎搞了,真只有一个!
沈夏:我信你个鬼!
经纪人:你他娘的爱信不信!
沈夏:我信了就跟你姓,淦!
☆、倾城祸国不殃民3(重修)
又一次在朝堂上走神,身旁的连顺唤了半晌才让祁锋回过了神。
“何事?”祁锋当即恢复了往日凌然肃穆的威严形象。
堂下大将军赫连云清又将先前的奏报重复了一遍,“北境胡人蠢蠢欲动,昨日探马来报,胡人近来屯兵造势,按往年胡人进犯周期来看,似是要趁着大雪封山我方粮草不济之时,进犯边关四郡。”
“还是按老套路,这次让他们有来无回!”
祁锋到底是未来穿越过来的,坐上帝位的第一件事,不是大赦天下也不是扩充后宫,而是发布了征召令,于边疆四郡修筑城防设施,强兵驻防,二来就是奖励耕织,抓紧时间疯狂种田造势。
再过弱小的国家,安安心心稳固外防在内安心种上几年田,厚积薄发一朝势成三千越甲可吞吴!
先前几代帝王无不是重文轻武,可到了祁锋这里,文官的地位虽无削弱,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如今的帝王注重边防练兵,朝堂之上,屡屡提点的多是边防之事、军营之事。
几年下来,城防稳固之后,纵使胡人来犯,早有准备的大夏,一次又一次将胡人打退到了关山之外,很是扬眉吐气。
原本百姓还对新帝征召民夫颇为不满,可边关捷报频传方才明白,以往备受胡人欺凌的大夏,这是要称雄称霸了,没有什么比能过上太平日子更让百姓喜悦的。
如此,民间从一开始的逃兵役到如今争相入伍,新帝军功赏罚分明,若能参军得了百夫长的职位,从此脱了贱籍,全家子都不愁吃穿了!哪怕是在边关战死沙场,朝廷也不会亏待亡兵家属。
军民同心,没有什么事是干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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