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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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我今天站军姿的时候晕倒了。

  医生说我营养不足,有些贫血。原历给我买了糖,叫我以后站军姿之前悄悄含一颗在嘴里,还说以后早饭都给我做一份,你们医学系的是不是都这么会照顾人?

  /

  军训结束以后我迎来了自己从未料到过的难题———失眠。

  大概是假期没日没夜的兼职和军训时从早到晚的训练使它一直没有机会光顾我的生活,一旦进入不再折磨形体的学习状态,它就开始每天跟随夜幕入侵我的大脑。

  入睡对我而言并不困难,把我逼疯的是那些无限循环到天明的噩梦。

  有时是我妈撕扯着我衣服头发骂我是野种的画面,有时是她给我下跪求我放过她儿子的场景,但更多的是除夕那晚我哥背着我在雪地里一步一字的问话。

  “哥看着你。好好看着你。背着你看每一年的冬樱,守着你一岁一岁地长大。好不好?”

  我总是来不及说出那一个“好”字,我哥像是知道我不会回答一样,不给我留一点时间间隙,只自己一个人不停地重复着“好不好”,重复很多遍,听不到我的回答所以一遍比一遍急促,漫天烟花在他的催促中突然炸开,这时他在一颗冬樱树下止步,转头看着背上的我,满眼泪水:“你为什么不答应哥?”

  我总在看到他眼睛那一刻醒来。

  几经周折我终于在豫城找到了和家里那个一模一样的花瓶,枯枝插在里面,我像个虔诚的教徒一样把它擦得一尘不染,心里辟邪似的希望自己这样的“供奉”能驱散那些令我窒息的噩梦。

  第二天我在教室上课,原历给我发了条信息说他准备大扫除,问要不要顺便把我房间收拾一下,对这句问候早已习以为常的我迅速给他发送了谢谢,而后继续投身进入题海战斗。

  这份感激从与他合租开始一直持续到那天回家看到花瓶空空如也的那一秒。

  我知道我完全没有理由去怪罪他的善意,任谁看了那个奇怪的花瓶都会顺手把里面的东西放进塑料口袋和垃圾一起扔掉,可那堆以惊慌和害怕为燃料的怒火还是不受控制地蔓延到了原历身上。

  他面对我咆哮般的责问时满脸歉意的无措使我稍微找回了一丝理智,放低声音抱着一点“或许他只是把它放进某个抽屉而不是丢进垃圾桶”的侥幸问他把花瓶里的东西收到了哪里。

  最后我还是逃不过站在楼下那七个齐腰的绿色垃圾桶面前。

  那天回家经过那里的人都对自己所看到的一幕产生了极大的不适和不满。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把半截身子埋进垃圾桶里,像个捡破烂的流浪汉一样挨个挨个拆开里面的垃圾袋翻翻找找。数量过多的垃圾使他不得不把其中已经被他检查过的大半部分拿出来放到地上,因为下雨,那天下午以他为中心的方圆几米,只要靠近就能闻到一大股被空气恶意传播的酸馊臭味,所有要通过那里回家的人都翻着白眼绕道而行,而他终于在祸害了第三个垃圾桶以后终止了自己的罪行。

  如果你愿意走近一点,会发现他佝偻在那堆垃圾里面,怀里抱着一根短短的枯枝,虽然分不清他脸上成股流下的是泪水还是雨水,但总能听见他失心疯一样的道歉,抱着一根茶褐色花枝麻木地喃喃自语:“哥,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哥……”

  第28章

  2013年10月26号

  哥,我昨天差点把花枝弄丢了。

  还为此向原历发了一大通脾气,其实明明不是人家的错。

  后来我请他去酒吧喝酒道歉,结果他说我喝醉了发酒疯,大半夜在乾江大桥唱我住长江头。

  2013年11月8号

  哥,20岁了。

  生日快乐,记得吃蛋糕,别给我留了。

  2014年1月30号

  哥,新年快乐。

  别再在梦里问我了。

  好。

  我说好。

  2014年5月8号

  没有齐晗的第一个生日。

  生日快……

  算了,不快乐。

  /

  我没有想到高考过后胡遥会联系上我。

  那是六月九号的凌晨。

  原来过去的这一年上天没有眷顾我们四个中的任何一个人。

  她们的事终究还是被捕风捉影的老师发现并且告知了家长———当然,只有成鞠的家长了。

  于是在距离高考来临的前两个月,成鞠被迫休学出国,从此归来之时遥遥无期。

  她让她等她。

  到后半夜我实在分辨不清她在说些什么,从电话里传出的声音来听她那时应该已经烂醉如泥。

  我一直没有挂电话,放在耳边的听筒里不断传出一贯冷静理智的胡遥疯狂嘶哑的哭嚎:“她说只要我一句话,她就跟我走……只要我一句话……我为什么没有让她留下啊……为什么啊……”

  我知道她第二天醒来还会是往常那个淡漠自如的胡遥,这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后来我问她怎么找到我联系方式的,她说她干了当年我干的事———翻办公室偷档案。

  我与她一直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络,只是我们都很默契地从不在对方面前提起另外两个人的名字。

  /

  2014年11月8号

  哥,生日快乐。

  2015年3月15号,凌晨两点

  哥,崽崽拿到奖学金了。

  你猜我第一件事是干嘛。

  我去买了戒指。

  我刚刚偷偷去了乾江边上,我对着上游禾川的方向下跪求婚了。

  我说,齐晗,我们结婚好不好。

  然后我把戒指抛进了江里。

  风携誓水作媒,从今天起,我们就结婚了。

  2016年5月8号

  哥,我21岁了。

  可以扯证了。

  你怎么还不带着户口簿来找我。

  我想你想得要疯了。

  哥,你救救我。

  /

  22岁生日那天我看到一个提着花篮的卖花人。

  满头白发在后脑盘成髻,皮肤是老年人独有的没有毛孔的光滑,即便满脸沟壑也盖不住五官的俏丽清秀,肤色很白,面上唯一的艳色来自涂抹过的嘴唇和耳边的鲜花。

  美人迟暮依旧是美人。

  我买下了那一篮子的蔷薇。

  她告诉我她有一院的蔷薇。这些蔷薇来自她位于豫城的某块独栋别墅区的家。

  ———为什么还要出来卖花?

  ———今生卖花,来世漂亮。漂亮了才能又在下辈子遇见他。

  原来不老的秘诀之一还有不被时空困囿的爱情。

  地主家的女儿爱上管家的穷书生儿子,私奔逃亡阴差阳错免受了亲眼看着自己父亲被批斗致死的罪过,本以为能携手一生的爱人却没熬过那几年腥风血雨的革命,留下一个独子便撒手人寰。半生的坎坷换来的是一世康健长寿,送走一代人后她又养出了一个成为消防员的孙子,不成想那样俊朗意气的少年在同我一般的年纪于一场山火中为国捐躯。

  如今是她孤身的第十三个年头。

  “您真想得开。”我同她并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怀里是一簇嫣红的花篮,遥望着远处被夕阳镀得金灿灿的乾江江面。

  “想得开,想得开。”老人笑得极其绚烂,一绺白发被风吹着拂过额前,开口是昵哝婉转的豫城口音,“他常对我说呐,生离死别自有定数,苦难尽头就见温柔。”

  只是偶尔感到晚年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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