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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她有残疾,没了一只耳朵,脖子和脸上也有很多刀疤。

  她家的包子做的很香,个个都有成人的拳头大小还都是肉包子,油水足的很,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奇怪的是,来买的人却没多少。

  雁十三询问了一些来买包子的人,才知道这位孙大姐家里人都死光了,她一个女子做生意撑到今天也不容易。

  她这里卖的又都是大肉包,价格稍稍有点贵——十五文钱一个,还送一碗猪血汤。

  动荡不安的边疆,一斤粮食最低就是五十文的价。她这里一个肉包子就要十五文,买的人自然少。

  雁十三买了三个包子,便在包子铺坐了下来。

  包子铺不大,但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但隐隐约约后院却传来了淡淡的血腥味。一开始雁十三以为是猪血的味道,但待孙大姐把肉包子和猪血汤端上了的时候——雁十三从孙大姐身上闻到了厚重的血腥味。

  雁十三杀过人,自然是分得清人血与猪血的不同。所以,他便知孙大姐身上的血腥味绝对是人而不是猪的。

  雁十三毛骨悚然,他的目光转向桌子上的那碗孙大姐送的“猪血汤”和肉包子,更加的犯恶心。他知道现在不能让孙大姐发现,但实在是对着人肉包子下不了口。

  本想着让孙大姐帮他打包,却在转头招呼孙大姐的时候,看到了孙大姐一手一个大肉包就着“猪血汤”吃的欢快。

  当时便怔住了,看来这个杀人狂魔不仅杀人,还极喜欢吃人肉!

  雁十三察觉到孙大姐阴桀的目光,刚准备跑的时候便双腿发软,喉咙里也像被塞了棉花发不出声音来。

  他倒在地上,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而这个杀人狂魔还在吃着包子喝着“猪血汤”,兴致盎然的看着瘫倒在地的他。

  雁十三看着她吃完了二十个大肉包喝完了三碗“猪血汤“,摸了把嘴,一步一步朝雁十三走来。

  浑厚的脚步声跟踏在雁十三心上一样,他只能看着孙大姐走到他面前蹲下,然后她用她那宽厚粗糙的大手拍了拍雁十三的脸,眼露痴迷,开口就是刺耳的公鸭嗓:“小郎君长的可真是细皮嫩肉啊!要是用来做肉包子味道一定比这些五大三粗的兵好吃才是!”

  雁十三惊愕失色,之前确实听闻有几个莫名失踪的兵,很多人以为是逃了,却不曾想是被做成了人肉包子,进了这女人和百姓的肚子。

  人肉包子这种事雁十三也只是曾经听闻,想不到居然在这里要经历一次,怎么说,倒也是缘分。

  雁十三软塌塌的,被膀大腰圆的孙大姐轻轻松松扛了起来往她那紧锁的后院走去。

  进了院子雁十三才看清楚这院子挂满风干了的人腿、人臂和内脏,以及,被这女人堆在墙角的,数十个腐烂程度不同的人头。

  雁十三的任务已经完成,留在这里其实也不过是打发时间,却怎么也想不到他不是死在战场,却是死在包子铺老板娘的刀下。不但可能留不了一个全尸,还得成为馅料进他人的肚子里。

  雁十三查看了一下这位孙大姐的资料,当即给吓得目瞪口呆。

  资料上说,这个女人很喜欢把人活着做成馅料。

  也就是说,她会在你清醒的时候,先砍掉你的双手双脚,在你痛不欲生之际给你下一点点蒙汗药让你不那么痛苦。待你承受住了那可怕的疼痛后,噩梦才是真正开始。

  她会当着你的面,从你的右手开始,一节一节从手指起剁成整整齐齐的肉块,然后砍断再碾碎骨头,再把你的右手细细的剁成肉馅。

  然后依次是左手,接着是双腿。

  当然这也是她心情好的时候才这样有兴致的。如果她心情不好,就不会这样把人细细剁成肉馅,只是会活活砍下人手脚挂在院子里风干当腊肉留着冬天吃。

  她要让你亲眼看到自己的双手双脚在自己面前成为馅料,享受你的恐惧和崩溃足够了,才可能会好心情赏你一刀送你投胎。如果心情不好,知道人彘吗?

  就是之前的去手去脚,再加上挖眼割舌毒哑灌耳成聋,养在厕所里——这便是人彘。

  她就会这样做,只是不会挖眼,因为她喜欢看着人逐渐崩溃陷入绝望和疯狂,如同当年被伤害的自己。

  雁十三趁着孙大姐磨刀的时候从初见那里购买了解药和迷药,待孙大姐一走进便洒在了她身上。结果这女人就是个变态,居然连系统出产的迷药都对她不管用!直接拖着大砍刀往雁十三的方向砍,表情狰狞的恐怖。

  雁十三虽然功夫好,可毕竟刚恢复不久,只能勉勉强强在这个女人的刀下抱住这条命。

  倒不是怕死,只是不甘愿死在这样的地方罢了!

  最后,雁十三逃走了,并第一时间告知了李延晨这件事。

  他本以为孙大姐会逃跑,却没想到她居然安安静静的坐在包子铺的灶台后面吃包子喝“猪血汤”。

  看到官兵来了也不慌,雁十三明白她为什么不慌,那是因为这位孙大姐力量不比男人差,像他这样身板的,她一只手能挡五个。

  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将这个女人绳之以法,却没想到她如此刚烈,一头撞在一个士兵的剑上,一命呜呼。

  最后这件事也以孙大姐的死而结束了。

  听到孙大姐死了,周作雪瞪大眼,一脸震惊的问道:“她自杀死了!?“

  雁十三点头,道:“嗯。”

  周作雪难得的没有害怕,他颇有兴趣的思索着这件事。雁十三看着周作雪的表情,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周作雪也不是纯正的小白,也是,周青松和他身边生活的这些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人。

  哪怕周青松将周作雪保护的很好,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周作雪也并非他表面表现的那么愚钝才是。或许是惯做了伪装,也或许是习惯了以乖巧的模样在周青松和雁十三面前。

  上次和别人打架,还认识了王铁木这样的祸害,应该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人才是。可笑他与周青松被周作雪骗的这样傻,认为他是需要保护的孩子。

  关于那个做人肉包子的孙大姐,她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她的一只耳朵是被她那饥饿的儿子一口咬下来吃了的,而她身上的刀疤是她那丈夫砍的。

  在十几年前,这一片本就不安稳的地区经历了灾荒。易子而食也已是所以百姓默许的事情了。

  孙大姐嫁的人家姓孙,丈夫是一个屠夫,祖上都是一脉单传。

  那一天,眼看着儿子就要饿死了,孙大姐便抱起不过十来岁的儿子准备带他出去找点吃的。却不曾想到饥饿下的儿子一口咬下了她的耳朵,当着她的面如一头野兽贪婪丑陋的嚼碎并吞咽进肚。

  俩父子被饿疯了,身为屠夫的父亲红着眼拿起平时宰杀猪羊的屠刀,儿子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个可怜的女人。

  他们很饿,他们需要食物,而他们的食物就是他们的妻子、母亲,捂着血流不止的耳朵的靠着墙角的孙大姐。

  为什么不食儿子,只因为孙家一脉单传,若是死了儿子他们孙家就绝了后。而孙大姐只是他们的孙家传宗接代的一个女人罢了,哪儿比得上儿子和父亲。

  所以,孙大姐就是第一个死的。

  为了活命,孙大姐求饶过,还是别丈夫和儿子追着虐杀。

  人深埋灵魂中的兽性在这一刻暴露。

  最后,孙大姐杀了她的丈夫和儿子。因为饥饿,所以她把自己的丈夫拿刀砍她的那只手煮了吃了。

  孙大姐靠着丈夫和儿子的尸体,活过了那个饥荒的年代。

  然后,孙大姐就有了吃人肉的嗜好。这个时候与当年如此相像,所以孙大姐拿起了屠刀,吃起了他人的肉。

  这样,她就可以活下来一样。

  她不无辜,她有罪,却不全是她的错。

  到底,还是战争的错。

  这也是为什么,初见不愿意再送雁十三到战乱的世界做任务的原因。

  第56章第五十二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2)

  感慨着回到家,就被某个大型犬抵在门后。

  “你这一天到晚去哪儿了!”雁西风委屈巴巴的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里,惨兮兮道:“我好想你!”

  “别闹。”雁十三哭笑不得的扒开雁西风,道:“摄政王这么闲的吗?一天到晚往我这儿跑?”

  雁西风巴巴的凑到雁十三面前,道:“雨湖,要不你还是随我回王府住好不好。”

  “不好!”雁十三偏过头,从雁西风的臂弯下钻了出去,道:“大凇王朝内忧外患,摄政王不去坐镇朝堂,跑我这来谈情说爱真的好吗?”

  “雨湖!”

  “快回去吧!”雁十三劝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帮陛下坐稳皇位,平定叛乱和安抚百姓为先。谈情说爱要不得。”

  “你不送送我吗?”雁西风站在院门口,回头看着坐在屋子里品茶的雁十三,深情微有些落寂。

  “我觉得,你可以自己离去。用不着我送。”雁十三吹了吹茶叶,笑的温柔。

  雁西风抿唇,转身踏出了院门,在雁十三温润的目光中消失街头。

  繁华和喧嚣中,远去的雁西风的背影是人间的第三种热度和光华。

  “系统重启中——”

  雁十三勾唇一笑,这么久了,欢迎回来。

  “宿主大人,你刚刚,为什么不送雁西风离开啊?”初见开口的第一句就是问这个。

  雁十三道:“系统不是说,要到任务结束才能回来吗?”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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