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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离骚把他的手机和程恣睢的手机并排摆放在一起。

  一部白,一部黑。一模一样。

  傅离骚眼底含着水一样温柔的笑意,低声道:“一对儿。”

  程恣睢……程恣睢快被他腻死了。

  他不大习惯这种甜腻腻的感觉,伸手推他:“我饿了,你去做饭!”

  傅离骚哪里会做饭?

  但他家程总都发话了,傅离骚不敢不遵,穿好衣服,衣冠楚楚、笨手笨脚去小厨房淘米,拿了电饭锅熬粥。

  临到要添水了,又不知道该添多少水,偷偷溜回卧室,拿了手机百度,又把米重新倒出来,四处找量杯。

  拉开橱柜,傅离骚蓦然愣住了。

  他从橱柜里拎出一块卷了边的残破的车牌,伸手抚摸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字迹。

  恣睢……去过现场了?!

  傅离骚紧紧拧着眉,摸出手机,打开他之前偷偷装的定位软件,里面能看到程恣睢的移动轨迹。

  赫然发现他昨天沿着河道走了三十公里!

  傅离骚蓦然想起他昨晚在垃圾桶里瞥见的防水袋和防水膜,还有程恣睢泡到苍白起皱的手指。

  心里软疼得不像话。

  傅离骚想,他就是真为他死了,也心甘情愿。

  第77章录音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着。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

  他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小套房客厅和卧室里都没有人。

  卫生间里也没有。

  程恣睢骤然心悸,伸手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里也没开灯,借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程恣睢看见案板上堆着切了一半的芹菜,傅离骚倒在地上,手机跌在他身边不远处。

  人已经凉了。

  程恣睢抖着手去试他的鼻息,摸他的脸。

  这么多天,傅离骚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还以为“一旦和谐就会死”这个b已经好了,没想到……

  程恣睢浑身不停颤抖,他用力咬了咬下唇,将傅离骚抱起来,抱到卧室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

  他虽然知道傅离骚未必会死,但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万一醒不过来了呢?

  程恣睢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往最坏的方向想,心焦意乱,去厨房把傅离骚的手机捡了回来,拇指戳到屏幕,指纹标识一闪。

  屏幕突然亮了。

  也不知道傅离骚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指纹录进去的。

  程恣睢愣了一下,低头瞥了一眼,屏幕停留在一张便签上:这两天总是晕,记不住事儿,五点别忘了去给恣睢买……

  便签戛然而止。

  这几天他很喜欢吃某所学校门口的一家烤羊肉串,摊主下午五点赶放学出摊,卖完就走,去得晚了,就买不着了。

  傅离骚见他喜欢,每天下午步行半小时去给他买,等他收工回来拿微波炉一热,搭配他熬得软烂的皮蛋瘦肉粥,味道刚刚好。

  程恣睢鼻子骤然一酸,深吸了一口气,将便签存了退出,却发现底下还有长长一排的便签。

  最早的一张,是六月三十日。傅离骚撞见他说他是充电宝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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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一直以来都是我会错了意。

  他不是因为喜欢我才撩我,而是因为任务。

  一想到我之前的自以为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我就忍不住生气,羞愤又难过。

  但我大概猜到你在开船前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了。

  你是想说,你现在已经喜欢上我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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