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遇你多吃点!”宋年看着弟弟,什么好吃的都往宋知遇的碗里夹。
“哥!但我也吃不了那么多啊!”知遇看着宋年浑身散发着的愉悦又放松气息,也不知为什么,自己也跟着开心起来。这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两人离开时都吃得有点撑了。
窗外已是深秋的景致,路边的树叶都黄了,晃晃悠悠的往下落。
“哥哥,不妨我们走着回去,消消食”宋年笑着点点头,自己也很久没有同弟弟一起散步了。
两人笑着走在深秋的落日中,知遇在前面蹦蹦跳跳地走着,不时去抓落在头上的树叶,宋年就在后面跟着,这样的生活惬意又安闲。
突然耳边响起了刺耳的刹车声,宋年伸手只来得及感受到知遇的衣服在手边划过。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路人的惊呼、警车的鸣笛、救护车的声音都离他远去。宋年仿佛被抽离了灵魂只是呆呆地看着宋年被送上救护车,看着他被推进抢救室,又冰冷地推出来。
怎么会这样,宋年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问自己,张张嘴却连哭声都发不出来。
回家的路,又只是他一人,弟弟,我到底要怎么救你?
对了!弟弟的小说!宋年又想起那个冷冷的系统,他还有机会。
“系统!我要救弟弟!”
第13章忍冬与钢琴
时空的呼啸声无限拉长,像一根尖锐的刺狠狠扎进宋年的脑中,四周的景物开始模糊,警灯的红蓝光,沥青上的血迹,满地的落叶,还有宋知遇苍白的脸……成为了宋年新的梦魇,又或是执念。
“啊!!!”宋年睁开眼,狠狠地锤了一拳地面,为什么!!为什么!!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知遇,又一次死在了自己面前。
“你好,欢迎来到《落日之时》小说世界,您的本次任务为补全本世界的剧情,达成完美结局。请积极完成任务。”熟悉又冰冷的声音又起。
“我呸!!到底要怎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他还会死!!你是不是骗我!!怎么才能救他,你告诉我!告诉我啊!!!”宋年崩溃地把头埋进手心,只能破碎地发出几声无力又悲戚的泣鸣,“你说啊……”
“请再接再厉,积极完成任务。”
好……既然还有机会,那就一定要抓牢,知遇,请你等我。宋年快速地收拾完情绪起身,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幢精致的二层西式小楼,,烛台的微光下微雕的壁画、精致的挂毯显示出这里的主人对旧时物件的偏爱,这儿便是《落日之时》了吗?
《落日之时》,讲述的是拥有一家酒吧的吸血鬼宋年和一位年轻的歌剧演员宋知遇探寻其父亲死亡真相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中期欧洲一个叫做伦萨的小城。同样宋知遇没有留下结局,所以什么是结局,怎样才算是完美的结局?你可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啊。
坐在红色榉木扶手椅上的宋年,已经看着《新闻报》的头版标题近一刻钟了。
“埃尔!!伊莎小姐刚才在电话里都和我说了,你今天下午又逃了拉丁文课!说,是不是又和埃斯波西托家的那几个小杂种出去鬼混了……”街对面的罗西太太拿着藤条教训小埃德蒙的声音又一次拉回了宋年的思绪。来到这个时空已经三天了,第一天因为没有控制好力道捏碎了鲁索太太家的玻璃杯;第二天忘记自己是吸血鬼在中午拉开了窗帘,现在左臂上还有阳光照射之后的红痕;第三天开始习惯了自己身为吸血鬼的敏锐的五官,但生活之中充斥着的无时无刻的噪音还是让宋年颇为头痛,不过罗西太太的怒吼显然可以不费力气的穿透两条街,并且邻居们对此也习以为常。
宋年叹了口气,把《新闻报》叠好放在壁炉台上和一叠旧报纸一起。拿起门厅衣架上的圆礼帽,穿上一件黑呢长外套,搭上围巾和手套,十月末的欧洲,夜风中渐渐带了些许冷意。鬼自然是不怕冷,怕阳光的鬼可以享受入冬后渐长的夜晚。日头还未落尽,将事物的影子都拉得很长。这是宋年,第一次踏出门,走在中世纪铺就的砖石路上。
“鲁索太太,抱歉前天晚上打碎了您的玻璃杯,杜松子酒很好喝。”拿着一个昨晚翻了好久才找到的相似酒杯,宋年走到建筑的阴影里,摘下帽子与他和善的邻居打了个招呼,鲁索太太忙笑着说不介意,赶忙收下了这精致的酒杯。
市政厅前广场上依旧人来人往,海神喷泉左手边第二条巷口有一间名叫的酒吧。
提姆虽穿着最小号的门童制服,却还是松松垮垮,滑稽地站在酒吧门口。酒吧前来来往往的人们似乎都松了口气,纷纷从工作中短暂解脱出来,投入生活的怀抱。至于刚进去那位胡子拉碴的男士,可能一直沉醉在生活的怀抱中。
“晚上好,先生。”提姆拉开有些沉重的木框玻璃门,大胡子晃晃悠悠地闪进吧台,头也没回。一阵西风灌进袖口,男孩打了个寒颤。门在这时被推开,带动的风让提姆直接一个喷嚏打在了来人黑色的衣摆上。
“对不起,先生!”提姆低着头,慌张地想要用袖子去擦,又因为是工作服,一时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
“科西莫!”脑袋上方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但显然带着点强硬的怒意。提姆的头又低了几分。
“先生!您来了……”一头金发的年轻人从柜台中匆匆跑了出来,寒暄还未结束,被宋年一个眼神打断。
“解释一下。”宋年看在着提姆,优美喉结震出的声音带着不容置喙的冷淡。
“宋,他叫提姆,我看过他的身份证件已经满14岁了,虽然看着个子不高。哦对了,他家住在雷克街,开铁器铺的法拉里就是他的父亲。来酒吧打三个月的短工,用工钱在圣诞节前给父亲买一副护腰”科西莫几乎不可察觉地停顿了一下,“原本是打算在昨天决定的时候就告诉你的,但是晚上你没有来酒吧,你整整三天没有来!白天就更看不见你的踪影了……”话语被再一次推开的门打断了,一位黑发的男士走近了门厅,同样穿着一件黑呢的风衣,袖口绣了一圈小巧的银色忍冬草。
“晚上好,先生!”提姆赶忙拉着扶手,弯腰问好,风又一次灌了进来,科西莫咬了一下后糟牙。
“冷吗?”宋年背对着门,似笑非笑地看着科西莫。“我想起来了衣帽间正好有一件小号的斗篷,小法拉里穿上一定合适……”科西莫摸了摸鼻子一脸镇定地走了,还不忘给提姆递上一块手帕。
“实在抱歉先生,我帮您把弄脏的衣服擦一下,或者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您把衣服送去洗衣店。”
“小家伙,门童可不能对着地板说话。”听到这儿,提姆怯怯抬起头,抬头看着这个别人嘴中的老板,一双浅棕色的眼睛,栗色的短发有些自来卷,黑色的呢子大衣衬得皮肤和纸一样苍白,左胸别了一枚银制的忍冬花胸针。“我叫宋年,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欢迎你。”说完揉了揉提姆的脑袋,绕过柜台上了阁楼。这时科西莫恰好从衣帽间走了出来,拿了一件格纹斗篷,披在提姆身上,“果然刚好!”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肩,转身走进内场忙去了。
的吸血鬼老板喜欢坐在二楼的小阁楼里,透过窗户看着楼下卡座和乐池里的客人们,保持距离,就像是在剧院的包厢看一出免费的舞台剧。宋年在喝到红勒酒的第一秒起,突然明白了作为吸血鬼为何想在这个闹市之中开一家酒吧,虽然这里人又多又吵,但说不定在哪个夜晚这些吵吵闹闹的人类就会成为最新鲜的储备粮。而酒,对于吸血鬼来说就是茶或者咖啡,或者说是血液一种不错但低劣的替代品。
举着酒杯,场下衣冠楚楚的高谈阔论,不修边幅的纵情享受,有的人看似孤独,而有的人呼朋引伴。宋年看着眼前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听着陌生的语调,脑海中开始浮现过往生活的画面,再次无奈的发现,每一帧都有宋知遇的影子,警灯的红蓝光又开始笼罩视线。坐在钢琴前的乐手按下了《月光》的最后一个琴键,走调的音符拉回了宋年刚刚的漂浮思绪。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走下了楼梯。
“科西莫……”宋年向柜台挥了挥手,“多久没有给钢琴校音了?”
“天哪,昨天!昨天比安奇先生刚校过,怎么它又走音了吗?宋,你的耳朵真是容不下任意一个错误的音符,不过明显客人们的包容度很高,我们真幸运有这样一群同情达理的客人,不是吗。”
“明天麻烦比安奇先生再来一趟吧,酒算我的。”
“比安奇先生喝掉的酒钱都够买一架施坦威了,你真的不考虑把那架该死的钢琴换了?”宋年一言不发扬眉看着他,“明天比安奇先生会喝上他最爱的白兰地。”科西莫无奈地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越发觉得角落里的钢琴碍眼。
“不好意思先生们,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给这架钢琴校音,如果有工具的话,现在就可以。”一道温和的声音越过嘈杂的环境,从身后传来。
宋年几不可见地扬了一下嘴角,转头看着来人,黑色的头发,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曾徘徊在午夜梦回,现存在于思绪深处,见过千百回的脸庞近在咫尺,眼前人带着礼貌的微笑,脸颊有些酒后的微红。他知道,在这个时间,这个酒吧,这一个音符之后,他们会相遇,就像小说中写好的那样,在无声之中早已重复了千千万万遍。这一次,不再生而为人,没心没肺的他,却觉得胸口空落落的,酸到说不出那句滚瓜烂熟的台词。眼眶不会微红,泪水冷静地模糊了视线。
宋知遇看着转过头的男人,四目交汇,只觉得有一瞬间万籁俱寂,复杂而锐利,最后笼上了一层湿漉漉的雾,像是小动物望着迟归的主人一般委屈,心头没来由被挠了一下。接着开口解释到,“我家也有一台差不多的琴,琴老了,有些木制构件会受环境湿度的变化影响产生形变,有时候一天就要校好多次音。”宋年只是看着他,难发一言。
“不好意思——先生是?”科西莫敏锐地带着些询问的社交语气。“姓宋,宋知遇,我的名字。”科西莫听闻有些意外的瞥了一眼宋年,后者只留给他一个沉默的后脑勺。“这架琴一周不知道会走调多少次,比安奇先生直接把工具放在边上的抽屉里了,宋先生我们一起过去吧。”走出柜台,领着宋知遇去给钢琴校音。
宋年靠着柜台,看着宋知遇在钢琴前摆弄着校音器,唱片机刚换了一首爵士,萨克斯的音阶撞碎在周遭的碰杯声中,真实而又迷幻。不知道手指沿杯口转了多少个圈,钢琴的音回归了正轨。宋年倒了一杯酒,走了过去,递给宋知遇,后者接过杯子,抬头一笑,碰了碰前者的空杯,从容地喝了一口。
“托斯卡纳!”【托斯卡纳是意大利的一处红酒产地,也是一种红酒名称】
“托斯卡纳。”
两人异口同声。
——rr,wr——【《rr》歌词片段】
“或许我应该感谢这架钢琴,让我喝到了最爱的酒。”
——r——
“很高兴,你喜欢。
自我介绍一下,的主人,姓宋,宋年,很荣幸在今晚认识你。”
[今晚我又想起了你]
宋知遇看着他,又喝了一口酒。
——,——
“袖口的忍冬很好看。”
[知遇,我好像真的很想你]
————
“银制的忍冬花胸针不常见。”
[哥,我在]
第14章信笺和钟声
圣母百花大教堂响起午夜的钟声,惊起了圆顶上的鸟儿,白色的大理石栏杆上静静地躺着一封黑色的信笺,红色的火漆印带着一只蝙蝠。
小熊座在夜幕中流转,星空下的伦萨城不同于阳光下的温暖热情,红色的屋顶层叠交错像是纠缠不清的菟丝。忽的一道黑影翻过扶手,进了钟楼。午夜的教堂大门紧闭,宋年走在大厅的屋顶上,爬上将来会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大圆顶,人的理智让他每一步都走得胆战心惊,但吸血鬼的体魄让这一切显得轻描淡写。
“一群老古板,也不知道电话发明是干嘛用的。”宋年腹诽着,打开信封,是一张泛黄的莎草纸,参差的边似乎是从某本书中撕下。书页上画了一些几何图形的分解,就像是一位数学家的手稿,手稿上通过光看,出现拉封丹家族的鸢尾花族徽水印。信笺上写了一句话:“提醒伦萨伯爵履行约定。”落款只留了一个字迹工整的姓氏——梵卓。
梵卓一直被视为吸血鬼密党的领导者,家族的成员不是出身贵族,就是各界要员,制定各类吸血鬼需要遵守的戒律,俨然就是内部的大法官。密党虽然被称为密党,但是吸血鬼都知道它的存在,其中也包括一些炼金术师。吸血鬼的来源复杂,有的是鬼,有的是人变鬼,有的似人似鬼。也许自由的智慧往往是需要被约束才会长久,在划分出阶级之后才会井井有条。吸血鬼拥有自己的社会结构,和人类社会一样党派林立。
在小说的故事轨迹中,宋年是长老院管辖下调查案件的一名调查员,对其中的各派势力竞争略知一二,每一个成为调查员的吸血鬼都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但考核没有公开标准,一切由长老院决定,成为调查员的吸血鬼可以得到长老院在生活中的一定的帮助,比如提供血液补给等。因此调查员可以较为轻松得融入人类社会,隐藏身份。
至于信中提及的伦萨公爵,他是一位生活在伦萨的老贵族,拉封丹家族故事可以从中世纪之前说起。伦萨城相传就是这个家族的封地,因此称为伦萨伯爵。不过老伯爵这辈子最高调的时刻应该就是在以80岁高龄离世之后,讣告占领了明天《新闻报》社会版一块不大不小的版面,之后按照老伯爵的遗嘱,家人将一批书信捐献给了圣洛伦索教堂。在老伯爵的遗嘱中甚至对厨娘和管家都有赠予,却在给家人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含糊其辞,只是对几件名贵的画作和珠宝进行了指定,剩余的庞大家产和伯爵封号尽数给了德蒙·拉封丹。继承爵位的小拉封丹,出席了葬礼,拿走了遗嘱之后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伦萨,辗转多地。
宋年看着黑色的信笺,叹了一口气。此时此刻,小熊星座旁划过一颗流星,钟声的余音已经落下一刻钟,老伯爵在梦里听见了角落里的天使弹着儿时听到的竖琴曲,引着他的灵魂缓缓上升——老伯爵过世了。至于那个约定,还藏在宋知遇没有写完的结局里,就像夜晚的天空,除了闪烁的星星之外看不见任何光。宋年没有办法越过这封信,通知老伯爵履行约定。信中牵连到的看似只是拉封丹和梵卓,一旦开始调查就会发现关系网和伦萨城的老街一样交错纵横,宋年没有把握在不看红绿灯的情况下贸然穿过街道。此刻的他能做的只有等,等管家发现老伯爵没有从梦中醒来,等遗嘱宣读,等一切发生。但是他不想被动地做无用的等待,他有在乎的人等他回去。而达成条件的完美结局是什么?知遇想要的结局是什么?宋年靠着冰凉的石柱,手不自觉地捏皱了信笺的一角。
宋知遇从玻璃门后钻出来的时候,很多人的夜生活也许才刚刚开始。
知遇出生在伦萨城,但少年时期便在外求学,后来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国的音乐学院,回家的距离从几英里变成了几千英里。等过了这个圣诞节,他就要毕业了。早在去年宋知遇就通过面试进入了伊凡剧团,这次回到伦萨是因为剧团正好在进行巡演,明晚是他第一次脱下替补的身份,在歌剧中出演角色。
走在伦萨城的街道上,宋知遇有些伤感地发现儿时的记忆有好多得不到印证。唐纳大叔的面包店从广场搬到了新建的百货商店,电线穿插在本就有些错乱的小巷中,老城带着顽固的余温似乎也进入了大工业时代。好在时空中总有一些地方被按下了暂停键,海神喷泉前悠扬的小提琴声,大教堂准时准点的钟声,还有酒吧里那台总是走音的钢琴。想到钢琴,宋年那双盛着水汽的眼睛猝不及防的出现在了宋知遇的脑海中。摸着口袋里父亲早上交到自己手中的钥匙,宋知遇打开了家门。
旧木地板发出了吱呀一声,一顶灰色的毛毡帽挂在门边的衣帽钩上。宋知遇走进客厅,很安静,只有一盏落地灯开着,男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突然身形一沉。宋知遇轻轻笑了一下,走上前去。宋秋远从短暂的睡梦中醒来,手中还拿着一本书,推了推滑落到鼻尖的眼镜,起身拿起桌案上的水杯,发现凉了。
“我去帮你倒一杯热的吧。”
“好,什么时候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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