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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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大烟是时候该戒掉了,长此以往,肯定对身体很不好。不要嫌我啰嗦,我是真心为你着想的。

  接下来还有三天的行程,我会好好的吃饭,好好的睡觉。天知道,我的心早已飞到北平去了。但为了见你,我也应该吧身体养好,不至让你见了碍眼。今天我给了一个年轻的水手一个大苹果,他自己没有吃,匆匆忙忙的跑到吊脚楼上给他的情人吃了。多么可爱的人!我这次采买了不少特产,回去你可要尝一尝。”

  “文初,

  见字如面:

  今天我是在船板上造饭的,炊烟袅袅的吸引来一只红嘴的水鸟。水手说它叫“红老鸦”,它很聪明,站在船舷上,吃着我吃剩的米饭。它也很有礼貌,在我吃饭时不会跟我抢。吃饱了它用嘴巴梳理自己黑亮的羽毛,一拍翅膀就飞走了。

  这样有灵性的鸟儿,在北平是不会有的。北平的八哥,百灵这些叫的好听的鸟儿都被人锁进了笼子里。失去了自由,又怎么会愉快的歌唱呢。倒像是家雀儿这样的,并无什么突出的优点,不为人所喜。却自由自在,肥肥胖胖的可爱。

  这地方是出了名的鱼米之乡,到处都是水,盛产腊肉和稻米。把稻米和腊肉煮到一起,饭熟了,肉也就熟了。掀开锅盖,肉香和米香扑面而来,味道自然也是好极了。

  晚上的时候格外的静,我躺在床舱里,听着舱外的鸡鸣,还有那些不知名的畜生的声音。河水在船桨的搅动下发出“唬——唬——”的声音,时而还有笨笨的鱼儿撞到船桨上,一头被打昏了。水手就可以直接捞起来,烧着当夜宵吃。这河中的鱼是极其鲜美的,单在水里煮着,不加任何的调味料,就是好滋味。真希望你也能尝一尝。毕竟这河,这鱼,我都是不能带回去给你的。

  这静,是平静,不是寂静。我虽然一个人在这船上呆了许久,却未曾感到寂寞。因为我全部的情感里,装的都是你。有你在我心里,我是不会感到寂寞的。”

  “文初,”

  见字如面:

  今天行船的时候遇到了险滩,河水不再是那么温柔,旋成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把整只船往下带。水手说,如果摆脱不开,就要跳船游到岸上去。我是会游泳的,虽然不曾在这样激流涌动的河水中游过,但我并不忧心。我还要回去见你呢,怎么被小小的激流中阻拦了脚步。好在水手经验丰富,总算把船拖了出来。我们继续往下游行驶。

  我记得小时候背过一首古诗(现在记得的诗句已经不多了),说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我现在虽然不在巫峡,但依旧能听到哀戚的声音,这一路极为顺畅,过了没有万重山,恐怕也有千重了。

  我虽然归心似箭,但对这山,这水,也是留恋的。下一次再见到这样的景致不知要何年何月了。

  现在外面正在打仗,邮局效率低。当你看到这些信的时候,恐怕我也回去了。

  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你,我的心里就涌出一种难言的激动。见到你,我应该说些什么?你会不会不想听我说——我忐忑不安,却又心怀期待。

  望你,赏我一杯甜酒喝罢!”

  赵文初放下信,发了会呆。

  凤鸣笑嘻嘻地跑进来,“少爷,你猜谁回来了?”

  赵文初回头,

  不是庄维墉又是谁。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赵文初呆呆地问了这么一句。

  庄维墉一下火车就赶了过来,头发是乱糟糟的,下巴上是发青的胡子茬。

  整个人看起来邋邋遢遢的。

  庄维墉走到赵文初身边,蹲了下来,和他平视。

  赵文初用墨一样的瞳仁看着他。

  庄维墉喃喃说道,

  “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就一下。”

  他是那样的的,渴望拥抱这个人。

  赵文初还在看着他,

  他似乎想了很久,

  赵文初伸手轻轻抱了他一下。

  仿佛羽毛一样轻盈的拥抱,庄维墉恍惚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赵文初。

  赵文初轻轻笑着说,“你说的就一下。”

  他又想了想道,

  “凤鸣,今儿老夫人拿来的梅子酒,给庄先生端过来吧。”

  “哎!”

  凤鸣高高兴兴地应着,跑出去拿酒了。

  “为什么要喝酒?”

  庄维墉有些不解地问。

  赵文初垂下眼帘,

  “你不是要喝甜酒么——”

  那就,赏你一杯甜酒喝罢。

  庄维墉看着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凤鸣端过一坛酒。

  “这是老夫人在梅子刚下的时候泡成酒,埋在树下的。”

  凤鸣把酒倒进杯子里,

  琥珀色的酒浆在琉璃杯子里闪着莹莹的光泽。

  庄维墉端起杯子的手有些发抖,

  他要不是不明白赵文初是什么意思,他就是大傻子。

  庄维墉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文初,这是我喝过最甜的酒。”

  凤鸣不知什么时候出去了,

  庄维墉轻轻拉住赵文初的手,

  “文初,你为什么——回心转意了?”

  庄维墉词穷,也不知说什么来准确表达了。

  赵文初还是那副清冷的样子,不过语气柔和了许多,

  “我起初是觉得你怪怪的,神神叨叨。但,你好像又不是那样的。”他的目光渺远,又回到庄维墉的脸上,

  他的手抚上庄维墉的脸,

  “月色这样好,你只想说话么?”

  “自然是不想的。”

  这人简直是个妖精。

  庄维墉轻轻抱起他,极尽温柔的缠绵。

  赵文初一向在床上放的很开,

  倒是让庄维墉有些情不自禁了。

  他不断地喘息着,低声呼喊着,

  “文初,文初——”

  仿佛永远也叫不腻似得。

  作者有话要说:

  、第23章

  两人闹得都有些累,也就静静地躺着。

  庄维墉拥住赵文初的腰,厮磨着他圆润的耳垂。

  “你有没有去找清清?”

  “清清嫁人了。”

  庄维墉愣住了,

  “哦——”

  “你不必觉得有什么别扭的,本来清清也不可能和我在一起,她嫁人了,也算是个归宿。总比在楼子里熬着强。”

  “你对她是有情的。”

  庄维墉不得不承认。

  “清清是很好的女孩子,我更希望她能过的好。”

  庄维墉觉得这时候谈论情敌的事情,简直就是大煞风景。

  赵文初对清清有情,对他难道就没情?

  他不信。

  这人骨子里最是温柔,总想着别人好才是好,自己也就那么凑合过着了。

  “你把烟枪递给我。”

  赵文初够不到,要庄维墉帮他拿。

  极乐之后总是空虚,只有大烟能够填补。

  “不抽了好不好?”

  庄维墉眼里尽是心疼和温柔。

  赵文初看着他,

  心里纳闷这个人怎么好像有用不尽的感情。

  “好。”

  有这么个人,应该就不会冷了吧。

  第二天庄维墉起床,赵文初已经不见了。

  他问凤鸣,

  “你们家少爷去哪了?”

  “一大早就被老夫人叫去烧烟了,老夫人也真是的,非得让少爷去——”

  凤鸣收拾着屋子,忿忿地说。

  庄维墉用过早饭,就在屋子里转。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赵文初的卧室。

  极简单的布置,没有什么特殊的摆设。

  一张紫檀木的书桌占了大部分位置,笔架上摆着不同型号的毛笔。

  书架上以古书居多,尽是些《孟子》,《中庸》之类的国学经典,还夹着几本《金瓶梅》,《老残游记》几本世情小说。

  墙上一幅“腊梅图”极是显眼,用笔苍劲,梅花似鲜血点点。右下角是一枚印有“处”字的章子,想来是他以院中的那棵梅树为原型创作的。

  赵文初直到中午才回屋,

  整个人疲惫得很,倒在床上就要睡。

  庄维墉一靠近他就闻到了浓重的烟气,有些心疼也有些头痛。

  但还是心疼他的,

  庄维墉轻轻地帮他脱下外袍和鞋子。

  赵文初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道,

  “你还没有走啊——”

  “等着你呢。”

  赵文初点头,闭上眼沉沉睡去。

  庄维墉给他掖好被角。

  现下天气转凉,冻着了就不好了。

  庄维墉下午要去公司,

  跟凤鸣打了声招呼,让她好好照顾少爷。

  这个人自理能力极差,要是没人照顾,不知道得活成什么样。

  好在凤鸣又机灵又能干。

  庄维墉便安心去公司上班了。

  庄维墉下午的时候右眼皮一直在跳,

  俗话说,“左眼跳福,右眼跳祸。”

  他虽然不是个迷信的人,心里总还是有些不踏实。

  差不多六点的时候,办公室里的电话响起。

  “铃——铃——”

  响个不停,似一道催命符。

  秘书不在,庄维墉只好自己接电话。

  “喂,请问你是——”

  “我是凤鸣啊,我家少爷出事了,怎么叫也叫不醒。我们在镇上的诊所,你快来吧!”

  凤鸣着急的直哭。

  庄维墉放下电话就立刻开车去诊所。

  从城里到镇上的路一向是好走的,

  但是今天满大街都是学生和工人们,他们举着彩色的小旗子,拉着大大的横幅,高呼着“反饥饿,反内战”的口号。

  游行的人们堵住了马路,庄维墉的车根本开不动。

  他心急如焚,干脆把车停到了路边,自己下车步行。

  如果用跑的话,应该半个小时就到了。

  游行的部队惊动了治安警察,

  不知是谁先开了第一枪,

  “砰——”的一声,

  人群迅速消音,

  然后开始慌乱地逃窜,前面的人挤着后面的人,后面的人被推倒在地上,再后面的的人踩着地上的人——

  除了枪声,治安警察的怒吼声,就是人们的叫喊声。

  有大胆的学生领袖站到车子上,挥舞着横幅,呼吁群众,

  “同志们,我们不要屈服,我们要继续战斗下去!直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人就中了枪,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他倒下去的姿势,很像一个英雄。

  他的身体,在地上被众人所践踏。

  庄维墉眼见着他一瞬间的从生到死,心里茫然一片。

  好像大概是在十年前,原来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也是在这样的街道,他和他亲爱的同学们,敬重的战友们,组织了北平学生运动。

  他们群情激昂地呐喊着口号,呐喊着他们的理想。

  青春,在老旧的街道上飞扬。热血,在他们的体内燃烧。

  然后,

  一切戛然而止——

  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同学们一个个倒下,

  倒下的时候他们仍保持着举起手臂的姿势,双眼未曾闭上。

  鲜血,染红了老旧的街道。

  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落到地上,汇成一道血河。

  这是永远不会被死刷掉,永远不会干涸的热血——

  也是最容易被人遗忘的,

  青年的血液。

  同学们都已遇难,

  而他自己侥幸逃过一劫,被关进了监狱,后被父亲花钱保释。

  庄维墉从此,再也没有参加过革命活动。

  他只是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

  突然地遇见那一双双永不瞑目的眼睛,

  高举的手臂,和那仿佛永远也流不尽的鲜血。

  他恨自己的怯懦,软弱。

  那一双双眼睛,那曾经发过的誓言,

  分明告诉他要坚持战斗,

  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就像牺牲了的同学们一样。

  可他却选择了逃避,

  选择了安逸的生活。

  革命的血雨腥风已离他远去,

  但他注定要,

  一辈子生活在内心的谴责中,

  被钉在,

  道德的耻辱架上!

  庄维墉被人群挤着,脑子里晕晕乎乎的。

  他是来干什么的——

  他是要去诊所看赵文初!

  庄维墉突然清醒了过来。

  文初他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

  庄维墉拨开人群,却又被人绊倒,有人从他的身上踏过。

  庄维墉听到了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却没感觉有多疼。

  他赶紧爬了起来,继续往前挪动。

  不知过了多久,四周已经没有了人群。

  他想放开步子跑,可是却跑不动。

  可他就算是爬,也要是要爬过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24章

  当凤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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